人喜欢想嫁的男人在她面前如此小心翼翼,他卸下自己的尊严,用一颗赤忱之心以求陪她到终老。
可……
“不行。”
韩野眼睛里的光瞬间熄灭,僵硬地转过头看向前面,深呼吸一口气,笑着说:“来日方长,现在谈这个有点早。”
叶淼淼伸出手再次贴上他的脸,让他面对自己,眼尾都发红了,心疼的叹了口气:“结婚怎么才两个人呢?我喜欢家里热闹一点。”
韩野将叶淼淼的话无声地反复重复几遍,才敢确定自己裂解的没出错,先悲后喜的冲击让他不知说什么,唇抵在握起的拳上咳嗽了两声,俊脸染上一层红霞,字里行间透着难掩的欢喜:“听你的,你喜欢热闹,想多热闹就有多热闹。一条狗再加两个孩子,够了吗?孩子妈?”
韩野想到什么抿了抿唇:“现在说孩子会不会有点早?你事业才刚开始,我想你多感受一阵做真心喜爱工作的快乐,孩子晚点要也可以,你说呢?”
孩子……妈?
这是她曾经很抵触又害怕的身份,但在有了想结婚的冲动后,神奇的是她愿意正视这个“大敌”,而内心深处有道声音告诉她,她其实渴望有小朋友的陪伴。
如果有了孩子,她会准备好一切她认为好的东西,教会她遇到困难不止有害怕无声一种选择,解决的办法有百种千种,如果小朋友遭遇到她一样的处境,她会不管不顾的冲上去保护她告诉她:“不要害怕,妈妈是你的有力后盾,谁都不能欺负你。”
叶淼淼两手害羞地捂住发烫的脸颊,还没结婚呢,她已经开始幻想和孩子的互动日常了,简直跟脱缰野马似的。
“今天过节呢!”
韩野猜不透这只得到进化的小鹌鹑脑瓜子里想什么,拔掉车钥匙,自己下车绕到副驾驶位置,打开车门,绅士的伸出手:“现在让外面的人认识我孩子的妈。”
叶淼淼打开储物格从里面拿了个口罩递给他:“让人家踏踏实实的过个节,你就别添乱了。”
韩野听话的接过来戴上,在外面待了一两分钟,肩膀上就铺了一层雪花。
当初叶淼淼只喜欢和林秋逛这边的店,他像个人偶挂件跟在身后,从头嫌弃到尾,一有机会就给叶淼淼安利市中心哪家的外国菜正宗,哪家新开张的店口碑不错,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两人谈恋爱以后,韩野一口气将这份遗憾补上,很快他就发现淼淼对他的生活习惯并不感兴趣,哪怕一顿吃上万,都不如在小摊上吃一把烤肉串来得高兴。
很快她毕业参加工作,而他也很快出道成了公众人物,不能随心所欲的在外面游荡,陪在她身边的人重新变成了林秋。
他的那口醋缸子满的都快能淹金山寺了,现在手头的事都了得差不多,到时候只要配合剧组去几个城市做宣传就可以了。
接下来陪女朋友才是首要大事。
学校附近的店面很有年代感,百分之八十的店主都是上了年纪的中年人,几年时间过去,岁月的痕迹印在鬓边和头发上,带笑的脸上出现了皱纹,张罗着他们选个地方坐。
叶淼淼上学时期就常来,这家的口水鸡是一绝,每每必点,配着这道菜她能吃两碗饭。哪怕很久没来了,她一样不看菜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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