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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初见亨利(第2页/共3页)

bsp; 实际上美美对精灵菜是嗤之以鼻的,精灵族再强大,简陋的食物一直是被各国贵族富商嘲笑的焦点,出现在多种场合的段子里。

美美自诩是世界时尚界的弄潮儿,在她口中,只有新罗马帝国和新法兰克的菜才是最好的。

不过兰迪一直表示怀疑,他觉得跟可可吃的夫子庙美食才是天下第一。

美美说的什么新罗马帝国披萨饼会比鸭油烧饼好吃?鹅肝、牡蛎真的能作出美味?蜗牛能吃得下去?未必比得上自己做的辣子红烧肉。

闲时听吃过那些玩意的邵山说,美美其实喜欢的是高雅讲究的进餐过程。要真讲味道,美美推崇的松茸不过是种蘑菇,卖那么贵应该是因为稀有,不一定有大煮干丝符合兰迪的口味。

兰迪现在对这方面没有发言权,不过啊,有了钱,学会奢侈的生活方式很容易,倒是富人要回归穷人的日子,可就难了。

兰迪只扫了一眼就看明白了这里吃饭的规矩,拿了盘子,看了看摆满食物的长条桌,这也不像美美说的那么困难啊。

没有传说中的仰望星空,也没有被吐槽的土豆泥,也许是早餐不提供那些玩意吧。

桌上摆满了各种蛋品、麦片粥、咸肉、火腿、香肠、黄油、果酱、面包、牛奶、果汁、咖啡等。虽然都是兰迪吃不惯的玩意,但可比剑丘食堂丰富多了。

兰迪没有那么讲究,拿了几个煮鸡蛋,一堆火腿、香肠和面包,几杯牛奶,把盘子摞得满满的,走向旁边的卡座。

卡座上的人并不多,几个西装革履的精灵坐在那里,高高的帽子放在旁边的架子上,文明棍立在旁边。似乎已经吃完了,喝着咖啡,看着江景,低声聊着天。

天竺人啊,蜥蜴人啊精灵啊,兰迪平时很少看到,仔细观察了下,似乎除了一对尖尖的耳朵和金发,和后夏人也没啥大的区别。

几个穿西装的后夏年轻人聚在一起,他们没有高帽和文明棍,黑色的手提包放在架子上,似乎是什么公司的职员。

一边吃一边兴奋地聊着精灵都城敬业市和魔市的橡胶股票又创新高,大家都发财了,一副天下我有,见多识广的样子。

大概是声音有点儿高,旁边的几位精灵绅士不停地皱眉。

两个身穿游牧服装,脑后编着碎辫的贵族子弟相对而坐,用匕首切着火腿大嚼,还不时拿起自带的酒壶灌两口。

这一看就是低级贵族。故意打扮成游牧民族的样子,是为了显示他们贵族的身份,好让人高看一眼。

事实上,后夏真正的贵族都是穿唐装的,皇室甚至穿一种叫中山装的服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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