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凌家,您看上了谁?不管是谁,我一定把她送到您的府上!”
说着,凌万顷的一只手,已经悄无声息的摸到了被子的隔层里。
凌万顷做了太多亏心事了。
他每晚都睡不好觉,只有把武器放在随手可得的地方,他才能安心。
而最让人安心的武器是什么?
枪。
摸着沉甸甸的枪把,凌万顷眸露凶光。
能白手起家混到这个地步的,哪个不是胆大心细?何况凌万顷年轻时也被称为快枪手——不仅仅在床上。
朋友,惹到我,只能怪你命不好!
恶狠狠的想到这,凌万顷已经拉开了保险,正要抬手开枪,眼前却唰的闪过一阵寒光:噗嗤!
下一刻,凌万顷就张开了大嘴巴。
因为他的右手手背,被黑影用刀整个钉在了床板上。
刀,是屠夫的剔骨刀,寒芒冷透人心!
血花四溅!
“呃、呃呃!!”
凌万顷痛苦的尖叫着,舌头却被对方一把拽住了。
接着,那个黑影就在他身旁冷飕飕的说:“再耍花样,下一刀,就会穿过你的咽喉。”
“我、我知道了!”
凌万顷痛苦的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脸都要扭曲变形了:“我、我一定好好配合,知无不言!”
他能混到这一步,除了胆大,还懂得认怂。
黑影满意的点点头,噗的拔出了刀子。又是一股鲜血噗的喷出时,就听黑影又道:“凌老板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这么快就冷静下来了,那我们也可以好好谈谈了。”
“您、您说。”
凌万顷痛苦的问:“您究竟是为了哪个女人?”
“凉城,叶朝歌。”
“叶朝歌?”
凌万顷愣了下,求饶道:“爷,我不认识这个女人啊,您是不是找错人了?”
“凌家鸣,是不是你的孙子?”
沈欢当然不会找错人。
今天,可是两年来他第一次行动,他的身手,还是和以前一样迅捷。
经过沈欢一提醒,凌万顷也是立马想起了什么:最近他那个叫凌家鸣的孙子,正打算开拓凉城市场。
据说下手的对象,就是号称凉城第一美女的叶朝歌。
靠!
原来是凌家鸣这个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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