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两个姻亲的部落变成血仇?
镇东将军答曰:只要死的人够多,姻亲也会成血仇。
没鹿回部与索头部打到这一步,双方都已经杀红了眼,脚下的血泥足以说明一切。
“大人,不能再打了,给我们部族留点种子吧!”
饶是窦速侯卖起部族的人头来,毫不手软。
但此时此刻,他还是被自家大人吓到了。
他紧紧地拉住窦宾,苦苦劝说道:
“再打下去,我们的部落的勇士就要打光了,以后我们……”
“什么以后?”窦宾的语气极为冷静,冷静中带着冷血,“没鹿回部没有以后,也不需要未来。”
没鹿回部没有以后,以后只有凯归部。
凯归部以后只会在大汉圈定的草场里养马放羊。
所以还要那么多勇士做什么?
死去的这些勇士,是凯归部对大汉忠诚的最好证明。
年迈的窦宾,或许已经失去了早年的雄心壮志,不要说什么雄鹰,可能连豺狼都算不上。
但年纪的增长,同样也给他带来了经验,不能成为豺狼,但可以成为老狐狸。
他不懂一不做二不休这句话,但懂这个道理。
更别说此时形势比人强。
后面有汉军看着,大后方的妇孺老少又被汉人控制着。
他完全相信,这个时候,若是自己敢露出一点点的犹豫,那位看起来俊美无比的大汉将军,肯定毫不犹豫地下令后面的大军,把自己一众人踏成肉泥。
除了这个,以眼下的形势,他也相信押注大汉远比押注自己的女婿更有胜算。
在这一场草原战争中,没鹿回部既然无法回避,只能选择一方,那肯定是要选择胜算大的一方。
不是说投靠大汉就没有风险。
比如说自己部落的勇士都被消耗干净后,那位俊美的大汉将军,翻脸不认人,甚至转头还把自己的部落吃得干干净净。
窦宾估计也只能是自认倒霉。
但难道投靠拓跋力微就能保全自己的部落了吗?
并不是。
在汉军到来之前,自己那位好女婿,已经在谋划吞并自己的部落了——合并,只不过是换个好听点的说法罢了。
自己活着,或许还能让拓跋力微吃相收敛一些。
但自己一旦死了,以自己两个儿子的能力,多半是保不住部落的。
再加上他们与拓跋力微的矛盾,下场究竟会如何……唉,尚难言论啊!
真到那一步,不过就是看那位女婿心肠如何,会不会放过自己的两位昆弟而已。
换成以前,面对拓跋鲜卑这个庞然大物,窦宾就算心有隐忧,但也只能是顺其自然。
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咽气前,嘱咐两个儿子,对拓跋力微一定要恭谨。
现在么,汉军居然能在大雪覆地的冬日出现在草原上。
这简直就是神迹!
完全颠覆了窦宾这辈子的三观。
惊骇之余,后面的事,只要略略思考,不用深入,但凡智力在人类平均线上,都能判断出:
拓跋鲜卑这一回,就算不亡,未来十年二十年恐怕都没有办法恢复元气。
所以投汉,那就是本能的选择。
而且这些年自己儿子没少往平城跑,从那边传过来的消息,汉人榷场从来没有欺压胡人的说法,买卖公平,童叟无欺。
很难得,非常难得。
要知道,南夏善待胡人,那都是匈奴是草原主人的时代了,离现在至少有百余年的光景。
后汉最后百来年,再加上曹魏这些年,只要是在边塞的胡人,哪有不受欺凌的?
平城榷场积累起来的口碑,平日看起来也不过让胡人嘴上多赞美几句,没什么卵用。
但事实上,在某些时候,却是能起到天平倾斜的作用。
人心啊,民心啊,这些东西听起来很缥缈,但却又是实实在在的。
比如现在。
因为平城榷场公平交易,再加上冯某人为了收买,呸,应该是说为了加强与草原民族兄弟的感情,一直是大撒币。
所以窦宾宁愿选择相信汉军。
也不愿意选择相信想要自己部落的好女婿。
当然,窦宾也知道自己的好女婿,是草原上难得的英雄人物,或者说是枭雄人物。
背叛女婿,选择汉军,他自然也做好了付出足够代价的准备。
族里战死的这些勇士,就是必须的代价。
听到大人的话,窦速侯顿时就是如遭电噬,身体仿佛被定住了,张着的嘴巴似乎想要说什么,但却又什么也说不出来。
只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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