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尔温坐在有些简陋狭小的酒馆内,陪着小哈,听着周围的酒鬼喝醉后说着胡话。
果然不愧是曾经街上的无业游民,很快就进入了状态,这位叫丘比的精瘦男子,好像已经喝醉,满脸通红,很快就和周围酒鬼打成一片,一起吹牛打屁,好像他本就是村里的人。
村里的人对于突然多出来的人也没有意识到。
正如鲍尔温猜测那样,这里不少青壮男子都进城拼搏去了,留在村子里的只有一些不上进混日子的青年、上了年纪的老人、女人,包括少妇,也有还未出嫁的少女。
像丘比这样的醉鬼更是不会引起怀疑。出去打拼的青年也不乏被大城市的现实拍打得明明白白,失去自信,回到村里混日子的人。
没有收入,眼高手低,为了生存,要不啃老成为酒鬼,要不做些缺德事成为小偷。
鲍尔温有些无聊地转起了杯中的鲍克兰白葡萄酒,鲍尔温的酒量并不算好,但酒馆只卖酒。
相比于其他酒,鲍尔温比较能接受这样的白葡萄酒,即使是这样,他也只能小口小口地喝。
小哈两只爪子撑着桌子,现在它只能勉强够得到。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鲍尔温手里的白葡萄酒,不时伸出舌头舔舔嘴唇。
白葡萄酒闻起来好香,它渴了。
“汪汪!”
小哈很乖巧地看着鲍尔温,伸出一只爪子指着鲍尔温的酒,它的尾巴摇摆得很欢快。
它已经学乖了,不要跟主人抢吃的,他会抢回去。因此,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卖萌。
鲍尔温也注意到了小哈的举动,不禁笑了笑,将小哈抱进怀里说道:“啊?你也要喝酒?嘿嘿,好啊!”
小哈很配合地张开自己的嘴,鲍尔温拿起酒杯,将酒液准确地倒入小哈嘴里。
即使他已经控制了量,但还是有不少酒从小哈嘴里漏出,幸好他躲得足够快,直接将小哈放在了桌子上。
它很喜欢嘴里传来的味道,好奇地多吧唧了几下嘴,有些摇摇晃晃地在桌子上打转。
鲍克兰是南方帝国陶森特地区最大的省会城市,也就是前陶森特王国的首都,以其葡萄酒闻名。
他们的白葡萄酒担得上如此盛名。酒液呈果绿色,清澈透明,气味清爽,酒香浓郁,回味深长。
“汪汪!”即使有些摇晃,小哈还是想再次感受那种味道。
无聊的鲍尔温自然会满足小哈的愿望,他也好奇,狗子会不会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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