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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可能不太会点这种烧烤的东西!”
“哦!那还是我来吧!”
泰秀看着崔宥拉犹豫的样子,便没打算再和她客气。事实上他也猜到了,崔宥拉这种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大概吃惯了高级餐厅。所以对于路边摊有些抵触。可泰秀只是普通人家里的孩子。
不,也许说普通人家都有些夸大了。泰秀自幼丧父,是个靠着寡母努力生活下来的苦逼青年。如果不是在韩国残酷的高考中,卷赢了大部分的竞争对手,后来又靠着在司法考试里,充分发挥了小镇作题家的天赋,终于卷成了在韩国可以横着走的检察官,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和崔宥拉这样的女孩子一起吃饭。
所以,有些事情还是让对方尽早认清现实为好。虽然一顿两顿的米其林餐厅张泰秀现在还是吃得起的,但如果真的要谈婚论嫁,张泰秀还是希望对方可以接受这种常吃路边摊的生活。
所以当张泰秀把崔宥拉的反应看在眼里之后,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反而在暗中观察这个女人的反应。
“要不要喝一杯烧酒,来这里不喝一杯的话,就等于失去了品尝小吃的乐趣。”
泰秀说着,便拿起了桌上的酒杯,随后让老板送来了两瓶烧酒。
在韩国,这种装在绿瓶子里的烧酒简直堪称是国民饮料,虽然度数不高,但却是所有人喝的最多的,不过泰秀喜欢喝的是普通款,而在这些小吃店里,还有一些甜甜的水果口味儿的特别款,是专门为了带女孩子来吃饭的客人准备的。
烧酒的价格不贵,但是一瓶只能倒出7杯,为什么是七杯呢?因为如果两个人喝的话,喝到第四杯就必须再开一瓶了。
泰秀拿起酒瓶,随后慢慢的给崔宥拉倒了一杯。充满好奇心的崔宥拉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紧接着脸上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
“甜甜的,好像是葡萄的味道!”
“啊,要不要来块排骨,和烧酒最搭配了!”
泰秀说着,又拿起夹子翻动着炭火上的排骨。这里的排骨是先由老板烤好,然后再交给客人的,炉子下的炭火只是用来加热,其实端上来就已经是可以吃的状态了。只见泰秀把排骨放在了崔宥拉的盘里,然后示意她用手指夹着中间的那根骨头吃。
崔宥拉秀气的拿起排骨,稍微尝了一下。他突然惊讶地发现,这里的味道。似乎并不比米其林餐厅差在哪儿。如果非要比的话,这里的菜似乎总是热乎乎的,口味也要比米其林餐厅更厚重一些。
于是,感觉自己的味蕾一下子被打开的崔宥拉,便不用泰秀帮助,自己夹起了肉吃。后来她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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