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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儿媳妇?她计划里没有这一环啊。
傅母点了点头:“你刚才不是说你我有缘吗,妈看出来了。”
不怪傅母这么激动,这可是斯欲二十八年来,第一个触碰到了他的女性。
想他儿子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如今送上门来一个大儿媳妇,她怎么能放过。
这下,轮到洛宵宵懵逼了。
傅母的直线球打的洛宵宵措手不及,她是想拜把子不是想拜堂啊!
彼时,洛宵宵一头大金发,长长的美甲上贴了数不清的闪钻。
她至今都想不明白,傅母是怎么从她身上看到贤良淑德的优良品种。
更想不明白,一个大家闺秀怎么会选她一个夜店混子给她的好大儿做媳妇??
倏地,女人竟然产生了‘傅斯欲不会是被领养来’的怪异思绪。
都说胳膊拧不过大腿。
结婚,可以让她暂时活的好好的,至少傅母能让自己安稳度日,但傅斯欲估计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
不结婚,她还是没有讨好到傅斯欲,该审讯还是审讯,反而失去了一层傅母的庇佑。
洛宵宵一直看人都很准。
轻易不会出现走眼的情况,傅母相由心生,一打眼就是扑面而来的善意。
对于洛宵宵而言,活着大过天,且能活一天算一天。
主要是六块腹肌真的很迷人,没人比她更知道男人的腹肌有多漂亮,还有那个小人鱼线…
嘶。
这张脸,摆在家里算得上是工艺品吧。
不但能活命,每天还有个大帅逼奉献美色,仔细想想好像也没有很亏。
咳咳,最主要的是能活命。
他傅斯欲一万个不喜欢自己,也绝对不可能违背傅母的命令。
可嫁。
顶多就是过几年艰苦奋斗的日子,又不是不能离婚。
等岁月将自己和他之间的隔阂渐渐冲淡,等到离婚那天,自己不就属于蛰伏多年,一朝重获新生!
妙啊。
仔细算了一笔账的洛宵宵后知后觉的算出,这婚,虽然来的有点突然,突然到她自己都没预料到,可绝对是当下活的最久的法子。
??洛怂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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