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枚男士胸针。”
不给他,还想给谁?
的确。
洛宵宵想不出更合适的人选了。
要说给洛大贵,她爹压根就不懂这玩意儿价值有多高,指不定哪天就能在家里落灰的犄角旮旯里发现它的存在。
如果给洛岁言,那就更不行了。
现在国家管的严,出去带块好表都得寻思寻思,这么张扬贵重的胸针要是敢往警服上扣,那他的警路也就到这了。
所以…
好像除了傅斯欲,确实没有合适的人选。
利剑一样的胸针极其符合男人高挑伟岸的形象,势如破竹,无论是外观还是气质,都像是量身定做的一样。
契合度百分之百。
但话有说到这了:
“我刚才想吃小蛋糕你都不让。”
洛宵宵蹙紧眉头,委屈的陈述着一个小时前发生的人间惨案。
傅斯欲难得耐下性子,狡辩道:“刚才我在气头上。”
“不是诚心的。”
男人嘴上说着不是诚心的,身体却一点都没有认错的态度。
分明就是想忽悠人交货。
洛老板不满意。
她对着人的六块腹肌指指点点道:
“一句生气就完事儿了?你刚才对我又拽又打的,我没去警局告你家暴你就偷着乐吧!”
不提还好,一提这事儿洛宵宵便想起来自己‘伤痕累累’的手,心疼不已。
她挺直了腰杆死死攥着盒子不肯撒手,任由对方怎么用眼神威胁自己:
“你一句生气了就可以随便欺负人,我花着钱挨着打还受着气!”
傅斯欲迫窘的皱眉辩声道:“是你先亲我的。”
“那我亲别人去。”女人打断他:“我看你不是冤大头,我倒像是那大冤种!”
“我想好了,这胸针也不用给人了,我回去给狗戴!”
洛宵宵猛地甩头,踩着高跟鞋,大步流星的往前厅走去。
前厅是今晚宴会的场馆地点。
路过几个人认出了洛宵宵,还和她主动打起了招呼问候了几句,其中不乏有姿色不错的年轻力壮帅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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