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万一要是拆迁改造啥的,指不定就闹出啥幺蛾子。
总之就是麻烦。
可麻烦归麻烦,走完这些手续后,那套沿街的四合院,就正式成了曹志强的个人财产。
相当正规那种,啥幺蛾子都没有。
理论上讲,他现在就可以搬去新家住了。
不过嘛,曹志强并没有兴趣搬去金鱼胡同那套新房子住。
原因很简单,那边离曹丽丽上学的地方太远,不方便。
再者说,那边属于商业区,如果用来住人,太浪费,他现在有点舍不得。
因为他现在的自我感觉,还是个穷人。
没办法,在曹志强的感知中,资产不过亿,那就是个穷人!
一个小目标都没赚到,算什么有钱人。
相反,如果把那个处在王府井大街跟金鱼胡同交叉口的四合院,全都利用起来,后面的房子也改成包间,全部整成赚钱的商用场所,而不是住人的地方,那才是日进斗金的赚钱机器。
所以,他之前就不理解,那个马精文,当初干嘛只改造四分之一面积的南屋,只用四分之一的部分做生意,剩下四分之三继续住人?
在曹志强看来,这是严重的浪费!
那四分之三的部分,要是改造成更大的厨房,更多的包间,或者更大更有特色的堂食饭厅,人流量得增加多少,又得多赚多少钱啊。
这么简单的账都不会算,难怪守着金山还吃土。
不过又一想,也不能全怪马老板。
要是按照曹志强的计划去改,光各种设施的添置,还有装修费等等,那可就不便宜。
而且这样一来,地方大了,客人多了,你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怎么也得请五六个服务员,厨师数量最少也得三个,还得请个保安加会计,这都是钱啊。
就是说,想要改造成曹志强心目中的那种餐厅,哪怕不算员工招聘费用,光装修改造的费用,起码就得过万,马老板估计是拿不出这笔装修钱的。
没错,这个时期,房子是不贵,可装修很贵啊。
贵的不是人工,而是材料。
什么钢材、玻璃、水泥、砖头,现在都是凭票供应,非常不好搞,老百姓自己弄,都得走黑市花大价钱买。
反倒是木头容易搞,不需要票,可装修不能全用木头。
也是,这是1983年,像钢材水泥这些东西,依旧是凭票限量供应的,都是供不应求。
得到1984年以后,国家正式对大量工业产品也实行价格双轨制,这些东西才真正市场化,老百姓才更容易在市面上买到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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