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焦点在于他们五岁女儿的抚养权。
“我当时就问那男的,我说‘被告,你既然无工作,无生活来源,你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后,将来如何抚养她?’你猜这男的怎么说?”苏小慧想想就气不打一处来。
“怎么说的?”估计不会是什么好话,不然苏小慧不能被气成这样。
“这个人回答得还有条有理、逻辑分明呢!嗨,那话说得理直气壮,一点儿都不脸红!
“他说,‘第一,孩子这五年来的压岁钱十分可观,虽然在孩子名下,但我作了监护人,就可以代管。到时候我会合理投资利用,例如投资股票呀,炒炒基金呀,总之会让这笔钱翻成几倍。到时候自然就有钱给孩子用了。
“第二,我虽然没有收入,但我父母有退休金呀!他们俩一个月五、六千块,根本就用不完。到时候自然能资助我,帮我养孩子。
“第三,’诶,你听着啊,这个‘第三’才是重点!他说,‘第三,原告不是能挣吗?让原告多给些抚养费不就成了!这样孩子和我都能过得宽松些!’
“这还不算,紧接后面还对着原告一顿的嘲讽挖苦。说什么‘在一起时抠抠索索,恨不得把一块钱分成四瓣给我花!现在好啦,离了婚,反而要给我更多的钱,这女人呀就是贱’。你听听,这说得是人话吗?”
“他要孩子的抚养权就是为了抚育费?”赵斐不可置信,猛地提高了声调,“让前妻拿出高额的抚育费来养活孩子……和他?”
赵斐简直无语了,好半天没说出话来,过了很久才憋出了一句,“那女的当初是不瞎?怎么找了这么个混蛋?”
那女的当初是不是瞎,苏小慧不知道,但那个男人是真的混蛋。就这么轻易地把孩子看作离婚时的筹码,认为抢夺孩子,就等于获得更多的利益。秉承着利益面前无脸皮的风格,在那一刻,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最丑陋的面孔拿到别人面前展览。
这个案了判是好判,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也不可能把孩子判给男方。
“判完了以后,男方能痛快地拿抚育费?”赵斐问出了苏小慧的心声。
“抚育费的问题我再组织调解两次吧,尽量让男女双方协商着来吧。实在不行就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相关比例来判定。
“再不行看男方能不能用财物折抵子女的抚育费。现在女方是只求离婚,一概条件都不争论……唉……”
苏小慧叹了口气,都说离婚会给孩子带来伤害,可有些“垃圾婚姻”、“丧偶式婚姻”的勉强维系,反而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苏小慧不鼓励离婚。但是,当一段婚姻已经支离破碎,离婚反而是对孩子最好的选择。
伤害孩子最深的,有时不是离婚本身,而是父母日夜不休地打架、争吵、冷战和互相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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