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百姓衣服的锦衣卫混在其中,能够把信息提前传过去。
走出林府后门的拐子巷,到了闹市。
林闲先去闹市,找到昏迷不醒的方孝孺。
方孝孺歪着脑袋,还是自己离开前的姿势,头上的杂草也是三根。
林闲蹲下身子试探对方的鼻息:“还活着。”
林闲把盛着木桶的米饭放在一边,将方孝孺的身子翻过来。
扒裤子,上药!
方孝孺的屁股伤好了些,已经结疤,再有两日应该没什么大事了。
“奇怪,屁股受伤,怎么会晕这么久?”
林闲手摸着下巴,陷入沉思中:“你们之前认识吗?他一直这样?一疼就晕?”
马周连忙摇头:“不认识。”
林闲从木桶里抓出来些米饭和咸菜,塞入方孝孺怀里:“走吧,去见你的家人。”
街上的人多了些,不再是林闲和马周两人。
马周的声音也大了些,勇于和林闲交流:“我二叔王蓝,已经好几日没吃过饱饭了,看见林兄弟来,一定非常欢喜。”
“还有我邻居大爷傅大友,他昨天直呼林府的米饭香甜。”
林闲奇怪的盯着马周,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对方的嗓门明显比刚才大。
马周主动帮林闲拎起木桶:“还有我那三个堂兄弟,马大,马二,马三,都要感谢林兄弟的一饭之恩。”
林闲心里有些惊讶,表面却什么也没表现出来:“昨夜还有一位中年男子,两次大笑,不知为何。”
马周随便编撰道:“那是常云,他们家是军户出身,厉害着呢!”
马周继续大声说起家中的情况,身边有几个寻常百姓打扮的人,始终竖起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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