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韦斯微微欠身,目送唐陌上车之后就去重新准备马车了。这时候他才想起来,刚刚的枪火声中,这两匹拉车的马竟然都没有紧张嘶鸣。
不过随后他就释然了,在军火作坊里面的马匹,经常听枪声,可能都习惯了吧……
他还真猜对了,唐陌实验武器的时候,经常在马棚旁边,一方面是训练马匹习惯枪声,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作坊里实在是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让他施展了。
马车再一次上路,丢在路边的尸体无人问津。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在荒郊野岭里到处都有这样的倒霉蛋。有些是过往的商人的,有些是拦路的劫匪的……谁又关心这个呢?
唐陌坐在微微颠簸摇晃的马车上,一边往自己的左轮手枪里装填新的弹药,一边笑着看有些脸红的罗杰。
尽管罗杰吹嘘过自己年轻的时候曾经一个人面对三个劫匪都面不改色,但如今看来这些话显然不太真实。
刚刚的战斗让老罗杰原形毕露,他其实是没有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战斗的。刚刚他的手都抖得不行,连子弹都装填不进枪膛里去。
要知道,他的手其实是很稳的,在打磨零件的时候简直比机床还要可靠。可就是这样一双手,在刚才却抖得厉害。
“以后这种事情就交给我们吧。”唐陌将一枚子弹从前面预设的缺口里塞进弹巢,然后用枪管下面的压杆压实了弹药。
随后他转动弹巢,开始清理第二个空了的弹巢,那里面还有残留的纸壳,以及没有完全燃烧的杂质。
在金属弹壳发明出来之前,给枪械装填弹药,其实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哪怕唐陌可以搞出连续开火的左轮手枪,也无法改变这个定律。
只有当可以快速燃烧几乎不留杂质的无烟火药被研发出来,并且装入金属定装弹内之后,武器的真正意义上的连续射击,才有了实战意义。
那种连续开火,然后直接装填新的弹药的做法,在现如今几乎就和作死没有什么分别——弹巢或者枪膛内会有残留物,会影响子弹的击发,会导致走火,会导致炸膛,会导致哑弹……
古往今来,如何照顾武器都是军队训练的一部分,越是悉心照料自己的武器,它就越能够帮助自己的主人在战场上取得优势。
所以,古代的战士用油擦拭打磨自己的长剑,后来的士兵要用油和毛刷保养自己的枪栓与枪膛。
“我老了,今后就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老罗杰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说道。
“不,罗杰叔叔,你很快就会发现,你比现在更忙碌了。”唐陌一边和罗杰开着玩笑,一边又一次重复繁琐的操作,将新的子弹装填到弹巢中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新式的左轮手枪,其实是一个舒爽二十秒,难受半小时的半成品。
因为弹药的不成熟,它现在还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划时代的武器。不过唐陌很快就会用他的金手指去搞无烟火药了,所以更新的武器会很快出现,改变现有的战争规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