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到期生死留放,由主家林子心意自定,赵家绝不为难,必遵此凭!若有违反必召天谴!赵家五代家主~赵九明!
广安州境朝廷法戒院为证,盖境主朝廷契约大印!如赵家有违此凭,必被朝廷、境主圣王所弃!玄霄公历一百六十五万二千零一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秦如意在外面一听,如被雷击,当场就呆若木鸡!林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直接就懵逼了!抬头看了看满脸飞霞的秦如意,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才好!玉儿说过,他们赵家既然拿了自己的所谓纯阳圣物,为了面子,必定会给予自己适当赔偿,可万万没想到,赵家竟然会是如此大的手笔。
直接就把两个大活人送给自己了?
而且林子在书上看过,上了这种所谓的公告,如果主家不接受,那么为妾为奴之人不管男女,只能自杀以谢天下,而自我放逐永不回这个世界,就是他们最好的结局。当时林子在看到这种描述时还感到太不可思议,不讲人情了,可是书中给的解释是:不管是个人还是一个任何形式的组织,都是在欠别人大的恩情或者还不上的冥币的前提下,自愿提出的其它偿还方式。
而且,在公告里涉及到的有自主能力的生灵,还必须对所涉自我条文有一定的认可度,境主朝廷契约大印才能够盖的上。也就是说,这种州境最高级别契约的生成条件是比较苛刻的,而在如此条件下生成契约关系里的人或者事物,还不被主家所接受。
就只能是立约方,所付出的代价,是不足以等价对方给予自己恩德的,或者说即使是你愿意为奴为仆,可对方是看不上并不能接受和容忍的,即使是做个样子都无法忍受的。
你想想?在这样的情况下,立约方是不是就只能以自己那对对方微不足道的生命去偿还所欠恩情或者冥币?
而且,赵家立的可是最高级别的世家凭文,是以整个世家的名誉为担保的,约束力就更加可怕了。
秦如意懵懵撞撞的,就往回走啊!心里一片空白,虽然说她有着一定的心理准备,可是公布于众的凭文与那天听到的相差甚远,那天家里说的是为妻为妾任凭林子选择,本身就是零模两可的活络话,因为为妻行为妾行,也可以什么都不选择,可现在呢?
直接就把名分订了,自己只能为妾!而自己的小姨就要凄惨的多,竟然只是奴婢一名啊!要知道成了有主人的奴婢,其身家性命都攥在主人的手里了,不要说是姑娘家的贞洁、脸面了,就是生死都由着主人了,而且,作为世家凭文里的一个的条件,如果赵锦如自杀或者逃跑,要么赵家就需要再出一女抵账,还要赔上大量的资源让主家满意,还注定要被世人所嘲笑!
更不用说那天姥姥说的那些计谋了是根本不可能实现了的,因为名分已定,自己就是一名小妾是没有什么自由的,到时候让不让自己继续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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