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臻摇头一笑,笑眯眯的就跟个怪蜀黍一样,和颜悦色的冲这小姑娘说道:
“贫道来吧。”
听到这话,龟公走了过来,而莲香早就帮李臻把桌子清出来了半张。
笔是细毫,墨闻着也一股药味,应该是松烟墨。
纸是真的白,砚台看起来倒挺一般的。
“奴给道长磨墨~”
小姑娘脆生生的又说了一句,跪坐到了李臻旁边。
李臻笑眯眯的点点头,活动了一下手腕。
心说孩子还怪可爱的,挺招人稀罕。
他是好久没写字了。
还真有些生疏。
而活动手腕的时候,这金卷已经展开了。
不长,一尺见方。
上面有着一排娟秀小字:
“江湖快意高山仰止自在逍遥醉”
李臻看了一眼,问道:
“这是对句?”
小姑娘点头答道:
“正是~”
说话间,墨已磨好。
李臻接过了女孩双手递来的笔,在一群人抻着头观看的模样下,略微一思考,便落下了一笔。
第一笔,是一个“世”字。
而这个小丫头看到这个“世”字时,瞬间眼睛就睁大了。
圆溜溜的眼睛在落笔的李臻脸上,与那继续书写的字上来回挪动!
李臻会写毛笔字么?
答案是肯定的。
毛笔字,他从小就练。
主要是受他家老爷子的影响。
而练的还是瘦金体。
至于为什么是瘦金体……那可是好长好长的一个故事了。
但总结出来,无非就是两个字。
好看。
你必须要承认,瘦金体被誉为书法界的装比神器,是有它的道理的。
比起晦涩难懂的草书,潇洒飘逸的行书,又或者说方正的小楷,这种“如屈铁断金”的字体是最符合大众审美的字体之一。
大家觉得好看,那才叫好看。
再说了……瘦金体也不是什么烂大街的货色。
这种字体对腕力的要求相当之高,一般人很难达到这种以瘦骨为美的境界。
所以相当难练。
知道的人,很多。
但会写的,少之又少。
凭什么瘦金体能装比?靠的就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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