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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见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ol套装,五官精致,波浪卷发的女人,踩着一双细长的高跟鞋,走到了二人面前。
她目光移动,轻轻地打量一下二人,问道:“你们是来应聘驻唱的歌手?”
声音不大,但却带着很强的压迫力。
听到这话,朱天宇不由自主地攥住了拳头,一下紧张的不得了。
林城却是视若无睹。
这位御姐虽然看着凌厉,但想压倒他,还差了点。
过年的时候,市府是要团拜会的,他借着老爹的福,跟一把手都说过话呢。
那叫一个谈笑风生,比这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是的,但驻唱就我一个,我朋友是想当服务员,都是暑期工。”
“暑期工?”
女子眉头又皱,想了想道:“也行,暑假确实也缺人,不过唱功要过关,你先唱一首我听听吧。”
“需要开伴奏吗?”
“不用。”
林城摇摇头。
他最拿手的就是弹唱,完全不需要伴奏。
林城当即拿出吉他,简单地弹了个和弦,找了下手感,就弹唱起来。
“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
当然还是周传雄了!
《黄昏》!
他心目中除了《青花》之外,雄哥最好听的一首歌,也是他最拿手的几首之一。
随着弹唱的开始,众人都不由听得入神了。
林城的唱歌天赋倒也没有高到天人的地步,但他的嗓子很有特点,类似一点点的烟嗓,平时感觉不出来,但只要唱起歌来,就能带给人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而黄昏本来就是表达了时光流逝,岁月变迁的意境,二者相加,不止把女子听愣住了,更是差点把朱天宇眼珠子听出来。
不是哥们,咱们平日里都是一起翘课,一起偷懒的,结果你偷偷玩心眼是吧?
他知道林城以前上过兴趣班,但不知道他唱歌还有这么一手啊!
“有点味道啊。”
女子更是眼前一亮,忍不住当场就赞扬起来。
像他们这样的清吧,没法靠酒精和美女,那句只能靠环境了。
驻唱歌手,就是环境之一。
“再来两首,只要合格线以上,我就要你了。”御姐拍板道。
林城点点头,很快又是一首青花,一首张学友的吻别送上。
听完之后,女子直接鼓起掌来,道:“很好,都在水准线之上,你们俩我都要了,晚上七点到十一点,四个小时吧,给你……4500吧,客人要是点单,一首100,你分50。能接受吗?”
“可以。”
林城沉稳地点点头。
心里却有些激动。
可太行了!这价格,他上辈子也没有啊!
重生前的他也干过驻唱,但那些音乐学院毕业不好找工作的人,卷得自己亲妈都不认识了,t的底薪三千都抢着干!导致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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