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的人。
这些人根本不可能对李余有什么威胁,因此收了俘虏之后,只要打几仗,这些人立刻就会变成李余的拥趸。
而李余也一直都在打仗,当然了,李余根本不知道这一茬。
他打仗只是因为不打就没饭吃,一旦没饭吃几十万胡人就会四处抢掠,到时候并州、凉州、雍州、冀州,都会被这几十万没有饭吃的胡人,祸害成一片白地。
也就是说现在李余发现,这些胡人已经尾大不掉了,只能带着他们继续打下去。
在李余思索的时候,一些刀剑被发给了面前的这些投降的胡人。
李余转过头看着这些胡人赤裸着身体,只有一把刀或者剑握在手中。
“想要夺回你们的财富吗?”
一众赤裸的胡人只是看着李余没有开口。
“我们是草原之子!是草原上的雄鹰!是吃人的野兽!想要财富!草原上到处都是没有人会限制你们,你们可以用自己的獠牙与利爪,将你们的猎物杀死吞噬,如果只是在这里看着我,你们只会一直赤裸下去!”
听到李余这么说,一众胡人的眼神顿时就变了,财富怎么样积攒最快?那自然是抢了!
别人积攒了几十年的财富,你去了之后一天就可以全部拿走,这怎么可能不快?
“现在拿起你们的刀剑,骑上你们的战马,去寻找你们的猎物。”
听到李余这么说了之后,顿时这些胡人就站了起来,相互用刀剑将绑着自己双腿的绳子割断,然后跪在了李余面前。
李余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转过身去。
而这时一只羊摔在众人的面前,众人抬头看向天空,这才发现一只巨大的雄鹰在天空盘旋。
在看见这只鹰的时候,李余麾下的所有胡人都沸腾了起来。
新降的这些胡人还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这些人在乱叫个什么劲。
然后就有胡人告诉他们,这是余王单于的雄鹰,它能够捕食羊,说明在附近就有部落。
这时这只鹰从天空落下,缓缓的落在了李余的肩头。
鹰爪上的血迹与鹰嘴上的碎肉,无不彰显这只鹰的凶厉。
当鹰随着李余一同离开之后,在场的胡人便开啥会骑上战马,从营中狂奔而出,去寻找在附近的帐篷。
十日之后大军一直在向北而走,李余看着新降的那些胡人,此时已经能穿上兽皮,手中那锈蚀的刀剑,也已经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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