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莲蓬子散给他们,博得吉利彩头。
宝珠笑嘻嘻地站在门口瞧了一会儿,十三郎一大早出门不知干什么去了,她抓了一把彩果准备等他回来吃,回身却看到另一个穿着缇红色罗袍的人从客栈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宝珠脸上笑容即刻消失,手里那把枣栗哗啦啦全撒在地上。
霍七郎是第一次受邀参加人家婚礼,况且是担当师兄弟的男傧相,想要好好表现,今日也着意打扮过,将胸部裹平了才穿上傧相礼服,从体格看已经完全是个英英玉立的男子形象。又不知怎么的,她脸上那条狰狞的巨大疤痕消失无踪,面容如冠玉般光洁,风姿秀异,顾盼生辉。
宝珠只看了一眼,觉得不管是身量、肩宽还是气度,都跟自己兄长韶王神似,一惊之下,魂魄几乎飞走了。
与妹妹不同,李元瑛完全继承了母亲薛贵妃的绝世容颜,受封韶字,单纯从字义看就是形容相貌、年华、气质的绝美。十四岁时行束发之礼,紫衣玉冠登上朝堂,姿容震惊满朝文武,当时的宰相裴裳用一句话形容他:春山濯濯,端严若神。
然而李元瑛的绝色外貌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丁点好处,反倒因为那张脸处处掣肘。多有政敌攻击他生就女相,无人君之表,有祸国之貌。
生得太美,每次骑马出行,长安必然观者如堵,拥塞道路,大有掷果盈车、看杀卫玠的劲头,因此韶王多年来只能被迫乘坐马车出行。大唐尚武,无论文官武将、男子女子,贵族们出行都习惯骑马,只有老病衰弱不堪劳顿之人才会乘车,因此这又成了李元瑛身体病弱,不宜继承大统的罪状。
宝珠看着霍七郎身上的缇红色罗袍,脑海中浮现出兄长十九岁大婚时的盛况。那时他年纪渐长,长得越来越像过世的娘亲,婚礼穿上新郎的鲜艳红袍,风流之盛,独绝一代,反衬得清河崔氏家的新娘如同一只灰扑扑的鸽子。
皇帝思念贵妃的石榴裙,早不许后宫妃嫔穿红,婚礼上一眼看见儿子仿佛贵妃在世般的姿容,泪洒当场,典礼时说两句话便止不住哭一会儿,便如嫁女的老翁一般哀伤。
从那场婚礼之后,皇帝以伤情为由,渐渐疏远韶王,曾经备受宠爱的李元瑛虽然住在长安,其后几年竟然见不到自己亲生的父亲,也正是在这段尴尬时光中,奸人趁虚而入,离间了父子感情。被敕令贬去幽州时,李元瑛都没有亲自申辩的机会。
此间种种不堪,宝珠从小就无数次想过,如果她能和阿兄交换相貌就好了,她能够继承母亲天下无双的美貌 ,而兄长也不用再被那副美丽皮囊所负累,如愿得到至尊真正的信赖:太子之位。
其实单独看五官容貌,霍七郎跟李元瑛并无一处相像,更何况有明显的女性身体特征。一个是亲王贵胄,一个是江湖侠客,宝珠从未将她与自己尊贵的兄长比较过。
但今日她裹胸穿上红袍礼服,一洗草莽野性,脸上的旧伤也不见了,那种轮廓上的神似让人无法忽视。一个是男生女相,一个是女生男相,竟在两性融合的中间地带撞上了。
沉浸在并不愉快的回忆之中,深深怀念久别的亲人,宝珠早忘了避嫌,目不转睛、魂不守舍地盯着盛装打扮的霍七郎出神。
这让在场另外两人都深感不安。
霍七自知生得好,常被人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否则也不会闯祸被老二洞真子重手破相。耳畔听得二楼走廊传来捏碎围栏的咯吱声响,寒气忽隐忽现,她悄悄背过身去,尽量削弱自己存在的气息,低调地找了张角落的桌子面墙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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