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筠汐皱眉,努力回忆剧情,很快她就了然。
秦思蕊是【七零年代,娇娇媳妇夜夜宠】这本书中的恶毒女配,可能是为了突显她的不堪,给她的身份是,奸生子!
按书中描写,秦一峰是个冤大头,头上青青大草原,还啥都不知道乐呵呵给人养儿女的傻缺人设。
事实上,是吗?
看着眼前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和工作证,乔筠汐笑了,一个可以在战场上拼了无数军功的军人,怎么可能是个啥都不知道的傻子。
至于为什么不离婚,乔筠汐不由回忆了一下秦一峰之前的生活。
退伍之前,他在部队很少回家,家里父母身体不好,都是叶向红在照顾,两老离世后没有多久,他就受伤退伍了。
他是优秀军官退伍,国家有优待,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有麻烦国家给他安排工作,伤好后就回了柳市。
他在柳市还是有点人脉的,很快就在柳市机械厂找了份工作,他能吃苦,能力强,悟性高。
即使从小学徒做起,不过大半年时间,就升到中级技术工的位置,两年后又升到高级技工的位置。
每个月领着90元的工资,这个工资待遇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非常非常好。
秦一峰以他经常要招待战友,喝酒等理由为由,每个月给出的家用是40元,这对于一家4口,加上原主,一家5口来说,只能说是中等水平。
于是秦一峰又拿出10元,说这10元是原主的补贴,是她每个月给家里的家用,在这个家不算白吃白喝,10元在这个年代可不少。
还剩下的40元,秦一峰一般会给原主存10元左右,剩余的他存一点以备不时之需。
其他的钱,他有空就会带着原主在外面吃吃喝喝,买各种衣服发饰。
可惜的是秦一峰离世后,这些衣服发饰都被秦思蕊抢去了,连秦一峰给原主买的一块手表都被秦思蕊抢了去。
50元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温饱是肯定没有问题,但也不算很富裕,特别秦一峰还要求吃喝都要好的,不能委屈了原主。
叶向红想要给她儿女买点好衣服就有些捉襟见肘了,比如买一条确良的裙子就要小几十,无奈之下她只能去接些零工回来做。
还要照顾家里一大家人,洗衣搞卫生,买菜做饭,完全就是一个免费的全能保姆。
而原主,只要乖乖读书,什么都不用管,秦一峰都为她打算好了。
乔筠汐大概明白了秦一峰的打算,只是,他也好,原主的父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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