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猛一看见楼里走出来的老板,忙甩开手里的烟四处煽风。
郑秋白一头黑发用发胶抓了个蓬松的形,露出最中央饱满的额头,一双招子在夜里也是亮茫茫的,比烟草尖儿上的火星还鲜活。
至于衣裳,里面是身规矩的白西服白裤子,内搭黑色低领衫,外面御寒一件窄版的皮质长大衣,同样是黑色的。
全身上下,不超过三种颜色,是郑秋白的穿搭修养
阿良眨眨眼,觉得邪门,虽然郑秋白穿的是身长玉立,帅气的很,但燕城大街上这么穿的,要么是不法分子,要么是去奔丧,“老板,咱一会要去参加葬礼吗?”
“去店里。”郑爷目不斜视坐进车,他不敢看染了个屎黄色脑袋的阿良,多看一次,都伤眼。
车窗外飞速掠过燕市不算美的街景,四处都是低矮平房或最高不超过七层的老破小,几乎没有规范绿化,更谈不上城市建设。
零星的几个商场都聚集在中山路一带,四大银行的燕城总行也坐落在那条街上,因而这地方就是如今的燕城市中心,连十年前的京市都比不上。
可郑秋白知道,不过两年后,中山路南北两侧就要拔地而起几个商圈以及自发形成新的金融中心,这一路上的老小区都会拆迁,五年大变样,高档社区精致林园顶尖商场,全部涌现。
社会变迁,日新月异。
抓住这个时机与风口,一举上天不是问题。
就如霍峋那般。
郑秋白不认为霍峋会像霍嵘讲的那样小孩子过家家,相反,这兴许是霍峋出人头地的先机。
毕竟就连郑秋白这会所小老板都知道,金融业挣起钱来,是泼天的富贵。
更别说霍峋未来会是有名的风投圣手。
“风投。”郑秋白微微蹙眉,他想多记起些和霍峋过往有关的东西,但除了叶静潭提过的,他脑袋空空。
明明是重生回来,明明上辈子霍峋是叫叶静潭都感到威胁的存在,明明他们的关系也不该恶化到许多年没有联系的程度,但郑秋白的脑袋就仿佛被格式化一般,他记不得半点和霍峋有干系的事。
甚至想不起在霍嵘的电话之后,他与霍峋是何时何地以何种样子遇见的。
除却那张哭泣到扭曲的脸,郑秋白对年轻时霍峋的了解如同标签一般刻板【二世祖】、【纨绔】、【不会说好听话】、【朋友家那不听话的弟弟】、【桀骜不驯】,这些熟悉的文字,就好似早早预设好了似的。
那是给一些无关紧要存在的预设。
郑秋白忍不住摁自己的太阳穴,“阿良。”
“老板?”
“最近店里不用你忙了,去帮我找个人。”
“找谁?”阿良竖起耳朵。
“他叫霍峋,今年十九岁,京市人,很高,长得帅——”郑秋白停顿片刻,想起那张扭曲模糊的脸,又想起那在窗边看到的背影,补充道:“后脑勺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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