虱,用刀子贴着头皮刮掉头发。事实上,罗斯部族里有相当多的人就是这么做的。毕竟
他们比起欧洲其他族群,更乐意清洁身体。
这个秃头可是给了留里克很大的感官刺激。
“我叫菲斯克,我只有九岁,很多人叫我秃头菲克斯。我听我母亲说,就是你出生那年,我的父亲死在哥特兰岛人手里。我想
要复仇,可是我太弱了。留里克,你能理解这些吗?”
很多维京部族的族人都乐意给自己起绰号,或是接受别人给起的绰号。毕竟他们并没有姓氏的概念,本身取的名字就很可能雷
同,增加一个绰号,以增加辨识度。
“我……”留里克一时语噎,在犹豫了一阵子后才问道:“所以你站在这里,是想要学些新东西。”
菲克斯点点头:“你虽然只有七岁,我们都相信未来的你将成为我们的首领。所以如果你做了首领后,我们的船队在遭到那些
哥特兰岛人的追击,会怎么做?”
这算是一个孩子的质问?问题也太现实了吧!
留里克保持着镇定,终究他不是那种崇尚野蛮的人,就是生活在这种荒凉险恶的环境中,恐怕变得野蛮就是活下去的手段。
留里克想了一下,故作淡定的说:“当然是反击!要用一次强有力的反击,让他们永远不能袭击我们。”
此刻,菲斯克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对。我们将他们都消灭,毫不留情。将他们掠夺的财宝归为我们,那时候,我们都可以
富有。”
几番短暂的交谈,留里克的心里着实不好受,瞧瞧仅有九岁的菲克斯,此人简直就是盗匪心态。
没有罪恶观,只为了不择手段活下去?菲斯克的心态也太原生态了。
难道生活就必然是这么残酷的,这个菲克斯,还有类似菲克斯的孩子,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复仇?就是为了劫掠?
如果这个族群的孩子只有这点想法,那么该族群也就没有未来。
毕竟单纯的盗匪,终究会被更先进的族群消灭。
留里克完全不认为这种疯狂的想法,所谓任何的武力都该是自我防卫的手段,和平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尤其是这纷繁的时代,
人口是最重要的,任何人的死亡对部族都是不小的损失。
何况仅从几年的观察,留里克发现父亲每次想斯维格人索贡带回来的宝贝,那些也能称得上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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