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绝啪地扇了他一耳光。
周围几个人见怪不怪地上下地铁,有一个向警察招了招手。
男人睁开眼,用混杂着地方口音的美语问她:“你这该死的小子他妈的想做什么?”
“喧嚣无法叫醒音乐人,直到现实打了他一巴掌。”
秦绝盯着他浑浊的双眼,痞里痞气地嘿嘿一乐。
“哦,fuk,这句话真是天才!”男人做了个相当夸张的表情,立即忘记了方才的愤怒,“这是你的原创吗?兄弟,听起来好极了!”
“是你的原创。”秦绝对他竖了个中指以示礼貌,“走吧弗兰迪,请我喝酒。”
弗兰迪的表情更夸张了:“你真是个神秘又怪异的东方玩意儿。”他回敬了一个中指,突然哈哈大笑,“但是我喜欢!”
秦绝毫不掩饰地翻了个白眼。
多年不见,这货的脑子还是跟他的吉他一样缺根弦。
她帮他收起麦架和音响,弗兰迪背着他的破吉他,两人一起拐进昏暗潮湿的巷口,很快不见了。
……
“哇哦,你是说我在世界末日时唱着歌跳进了丧尸堆里?真是太酷了!”
酒吧单间,弗兰迪摘下帽子,扯开假发撕掉胡须,单看这张脸还是个正常人。
“嗯哼。”
秦绝喝了口酒,跟神经病的交流简单多了,只要说实话就行,“老实说,我当时想救你的。一秒之后,我觉得没必要。”
“那是当然!”弗兰迪捂住胸口,“末日狂欢后的死亡!我的梦想!”
“我算是知道你当时为什么会死了。”秦绝呵呵一声,“你在哪个地铁卧的轨?”
弗兰迪突然从激动中冷静下来,他瘫在椅子背,摸出烟给自己点上,吸了两口才说:
“不存在的。已经两百四十一次了,总有人阻止我。”
“天哪,你不正常点,我害怕。”秦绝语气毫无波澜地感慨道。
“我也觉得自己不正常极了。”
弗兰迪夹着烟,翘着二郎腿,没了乱发和胡须的他看起来就像最常见的浪荡公子哥。
“这个世界上最最最愚蠢的事就是继承家业!哦,上帝啊,那个糟老头子为什么三年前就在他情人的床上死了!”
“我对你跟你爸的故事不感兴趣。”秦绝回绝他的烟,掏出一根pocky叼上,“给我一套房子,还有两个会说汉语的保姆。”
“哦,好啊,你要哪里的?”弗兰迪一抬手就把墙上的世界地图扯下来,抖着腿在小圆酒桌上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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