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1114】味觉小娘子8(5000+)
因为叫各自的名字太麻烦,而且大家又都不是一个姓氏,会显得有些外道。
最后干脆从老大排到了老十四。
余景天是所有人当中的老大,统称为大哥。
申晴只比余景天小几个月,就被叫二姐,下面则按照自己的年龄排序。
如此,大家族就算成立了。
学厨的提议现在已经征得了全家的同意,光同意不行,得落实到实处。
第一件事就是帮他们从上到下打理干净,做吃的,人不干净,一脸埋汰,谁会来买你的东西?
清洗干净就需要有换洗的衣服,他们穿的是乞丐装,那指定得从头到脚重新换一遍,除了她之外,可是有十三个人啊,鞋子袜子亵衣亵裤,外衣外裤,这些全部加起来,怕是得好几两银子呢!
租房子,购买置家的铺盖,各种家伙事,哪里是她这几两银子能够打发的了的?
本来她还想将狼皮自己硝制了然后拿出去卖,但现在她暂时没能找到芒硝这种东西,不好硝制,万一做坏了,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拿出去卖掉呢!
是,如果狼皮自己留着,硝制后可以用来当铺盖,这玩意儿说不准比棉花还要暖和呢,但是那味道,以古代的硝制手法,做不到完全除味儿,时间长了,也是会发臭,铺这样的东西在床上,谁能受得了天天闻啊!
一不做二不休,申晴向这些弟弟妹妹打听到最近的一个府城,距离这里有百十里路。
在这个小城镇里,她的这些狼皮根本就卖不上好的价格,除非去大点的府城,或者县城,远是远了点,不过他们也帮她打听好,可以坐着镖局的车去车回,因为他们这边也算是粮食的主产地,天天都有往府城运送小麦的马车。
去府城一趟需要二十五文路费,一来一回就要五十文,但想到在这里,一张狼皮只能卖半两银子不到,就觉得亏,一咬牙一跺脚,去了。
“你去府城做什么?要不然我陪着你一起去?”
余景天可不是个爱管闲事的,这段日子的相处,她也看出来他不爱搭理人,所以,在问府城的方向时,她连问都没问他,如今她都要走了,他却突然冒出来,说要跟自己一起去。
‘受宠若惊’的她当即把头甩成了拨浪鼓。
“哦,我去买一些调料,在这里我没找到我所需要的,想去府城看看,你不能离开啊,你得帮忙找房子,我给你那五两银子,你想办法多买点便宜的布料,等我回来了,好给你们做衣裳,哦对了,还有房子的事儿,房子遇到合适的就租了,不用在乎钱,只要不是特别贵的小院子,破一点也没关系,先租了好好拾掇。”
余景天斜了她一眼:“你的意思是,我要让一个女人养着我们?那银子我不要,你拿回去。”
申晴冷哼:“那银子不是给你的,是给这些孩子的,给他们做衣裳的,我说过,以后不许再去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你可记住了?你手里有没有钱我不知道,反正你得照看好他们,我去去就回来,短则五六天,长则十来天,你们在这儿也别闲着,该动起来就动起来,天上不会掉馅饼,在面子面前,能学到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申晴说完这话就走,余景天仔细品读她话里的意思,觉得自己被鄙视了,怎么滴?嫌弃他懒散?坐吃等死了?
他偷钱袋子明明也是一种本事的,他靠自己本事吃饭,哪儿丢人了?
刚加入他们就开始嫌弃他了?这女人,什么玩意儿?
申晴自然是不知道自己被人腹诽的,她现在已经来到镖局四处张望,顺便还和赶车的车夫闲聊起来。
话题无外乎是车程问题。
如果在科技发达的后世,这一百里路,可能高速公路也就一个小时,但是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又没有高速公路,各种山路崎岖不平,坑洼难走的情况下,至少需要两三天,甚至三四天的时间才能到。
申晴女扮男装搭便车,这个镖局是城里唯一的镖局,马只有两匹,一前一后压阵,中间走的不是牛车,就是驴车,这是这个时候的劳动力,毕竟不是谁都能买得起马的。
后面的马看起来不大,负责押送这一路的给养,前面的马车装的货不多,主要负责打探路况,镖局的人分工明确,一辆牛车或者驴车上,加上赶车的,最多只能带两个人,人太多会累着这些劳动力。
一般走两个时辰,就会停下来喂喂这些‘劳力们’,在喂它们吃粮草的功夫,申晴会跳下车到处走走看看。
古代的景色不管是哪个地方,都带有自己的特色,就像未经开发的景区一样,带着自然的生态美。
将马匹、驴子、牛赶到草深的地方吃草后,这些随行的人也会找个相对平展的地方坐下来,喝口水,吃点东西,亦或者去林子里上个号。
沈清这个时候,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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