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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一章 这差事,我喜欢(第3页/共4页)

下脑门。“看我这脑子,怎么把正事给忘记了。”

“咱们陆羽公子吩咐了,程司马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

说话间,曹休很熟练的从怀中掏出一根蜡烛,一枚印绶,均递给了程昱,紧随而至的是一段话——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蜡,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此言一出,程昱一下子就回过味儿来了,发丘、摸金…人点蜡、鬼吹灯,发丘营这是干的死人的买卖,而陆羽是要他程昱盗王侯陵寝哪!

这…

程昱当即顿了一下。

怪不得,怪不得龙骁骑,怪不得曹营一波肥了…敢情这死人的买卖暴富啊!

别说,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心情还真有些格外的惆怅。

但…也仅仅只有那么一瞬间。

对于一个敢吃人肉的“狼灭”,他的内心早已强大到“恐怖如斯”的地步,程昱才不会有什么心里负担!更不会怕鬼!

…真要论起来,鬼得怕他呀!

见程昱还在发愣,曹休赶忙劝慰道:“程司马…我知道,这种事嘛,第一次做,多少有点儿那啥…不过,做的多了…”

曹休本想说,做的多了,会上瘾的!

但…他的话还没讲完,程昱直接打断。

“曹将军小觑我程昱了,这差事我很喜欢,且已经有些跃跃欲试,恨不得即刻就去试它一试…”

“曹将军?今夜发丘营可要去王侯陵寝?”

什么是狠人,这就是…类似于盗墓倒斗这种…需要八字贼硬的事儿,程昱可以完美胜任

当然了,程昱的话直接把曹休给说的愣住了。

乖乖…陆羽公子的眼光是真的毒辣,这程昱有点牛掰轰轰挂闪电的感觉。

不愧是敢吃人肉的家伙,一张嘴…就是老“狼灭”了!

“程司马,今晚倒是没有,不过有一处墓穴在满城县陵山之中,距此也就五、六日的路程,乃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墓,之前受制于工具,我一直没敢去…要不,咱即刻出发一起去试试?听陆羽公子讲,此墓巨富!”

此言一出,程昱的眼眸眯起,他一缕那性感的小胡须。“好,就选这个中山靖王!”

在他这样的狠人眼里,盗墓首秀,可不就得拿一个名声大的开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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