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凉意的夜晚,蒙上了一层暖色。
“走吧,吃点东西。”
陆霄拍了拍徐明的肩膀,笑道。
“嗯。”
徐明点了点头,揽上陆霄的肩膀,一步步走下台阶。
毫无征兆的,他就咧嘴在那儿笑了起来。
……
吃夜宵的时候,两人的手机就没停过。
那些公司开始投来橄榄枝了。
陆霄从头到尾就没松过口。
徐明也是。
他俩都不是雏,傻了才会现在答应。
节目还没播出,这些公司想抢个内购价,想得美!
至于陆霄,要不要签公司他还真没想好。
未来肯定还是要当老板的,再红也只是给别人打工,哪有自己躺平让人干来得爽。
但现阶段,从他前世的经验来看,签一段时间的公司,吃胖点,才更理智。
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这才是王道!
娱乐圈不是说你有好作品立马就能红,就能变现。
在陆霄前世,他翻腾了几滚,跨了几次界,积累够了才开公司。
而其他,就更多了。
没有刘德华,《疯狂的石头》就是一沓纸;没有韩家女当编剧,《我不是药神》别说上映,能不能拍都是两码事……没有旭日阳刚,汪峰别说头条,热搜都上不去;没有纪敏佳在超女唱红《月亮之上》,凤凰传奇还在草原上游荡。
连周董当年还是靠公司推广,更不用说其他人。
哪个行业都有它的规则,一群大佬打架,生死各凭本事,但闯进来一只小白兔?
还是身上挂满肉的小白兔?
的确,陆霄手里的‘财富’多到可以不要钱的往外甩,也有网络可以营销,但耗时耗力,远不如先签一个靠谱又有实力的公司走得快。
有公司背书,陆霄通过手里的东西达到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金钱。
到那个时候再开公司——
一方面有人脉有资源不会被当靶子,另一方面,振臂一呼就能招来大批人投身麾下。
当然,陆霄不会签太久,而且还得靠谱有实力的公司。
但众所周知,靠谱的公司没实力,有实力的公司……不靠谱。
这特么就是个难题了。
所以,陆霄在纠结。
直到他回到东海的第二天,崔青打来电话,约着喝茶。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