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义父忽悠人的本事还是不错的。
为将者,胆气为先,只有给这些把总千总们战胜建奴的信心,仗才能打下去。
“抚顺、东州城沦陷,皆与奴贼用间有关,杜松那厮,孤军冒进,也是在浑河被建奴细作烧了车营,最后惨败,奴贼这点伎俩,瞒得了杜松,瞒不了老夫!幸得刘招孙提醒,现将建奴细作一网打尽!”
刘綎说罢,转身朝刘招孙使了个眼色,刘招孙拎着顺刀,杀气腾腾。
“人是小十三发现的,交给他处置!”
刘綎这样做,明显是要给刘招孙机会,一个当众立威的机会。
这半日下来,刘招孙又是射杀建奴塘马,又是擒拿奴贼细作,而且和文官监军走的颇近,短短半日之间,便从那个只懂砍人的莽夫,蜕变为颇具谋略的将领,受到义父器重,军中其他义子自然会对他有些看法。
军中崇尚武力,斩杀奴贼细作,用他们人头来为大军祭旗,便能树立自己威信。
当然,如果这些人头不够,那个正在赶来的一心出卖明军的光海君男人,也将成为立威的工具!
众目睽睽之下,刘招孙双眼血红,手竟有点颤抖。
远距离射杀和手刃斩首,完全是两个概念,给人的视觉冲击感官刺激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虽然魂穿到这位晚明悍将身上,然而灵魂毕竟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亲手斩杀活人,一时间还不适应。
“快杀了这些鞑子!等会儿朝鲜兵就来了!”
刘綎在催促着,众人纷纷朝这边看来,表情却是各不相同。
旁边一个身材魁梧,头发花白的把总,冷冷笑道:
“十三,你昨日坠马,今日晕血,还是回宽甸休养,哈哈哈哈!”
说话的是刘綎义子刘天星,他排行老四,比刘招孙大两岁,大概是操劳多度,两鬓已是斑白。
此人自幼跟随刘綎,武艺高强,却是性情残忍,平日杀良冒功的勾当,一件也没少做。
刘天星在诸位义子中,实力不可谓不强,然而因其性情阴鸷,平日不受刘綎待见。
此时见刘招孙志得意满,心中自然恼怒,寻得机会,便要嘲讽一番。
刘招孙回头瞟刘天星一眼,顿生厌恶,若是搁在平日,被这位兄长欺辱,他只会忍气吞声,如今穿越加身,再加上义父支持,自然不把刘天星放在眼里,他拎起顺刀,斩向一名建奴细作,在众将的诧异声中,大声道:
“四哥骁勇善战,刚才怎不和我一同出去哨探,建奴精锐巴牙剌就在大营附近,你现在出去,或许还能立个军功!”
这话分明是嘲讽刘天星胆怯,畏惧建奴,众人哄笑,刘天星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正要发作,监军康应乾出来打圆场:
“两位皆是刘总兵心腹,建奴不远,还是以大局为重,莫要伤和气,朝鲜兵要来了,还是赶紧准备妥当才是!”
刘招孙见监军大人开口,便不再说什么,挥手用锁子甲将顺刀血迹擦干,继续斩杀细作。
连砍三人后,顺刀刀刃崩裂出一道缺口。
这位凶悍义子完全陷入狂暴状态,双眼血红,诸将看的他眼神也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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