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伙计一愣,“怎么,莫非这位郎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车夫叹了口气,四下看看,见没有其他人,他对伙计招手,伙计赶紧凑过去,然后车夫才把憋了一路的话倒出来。
“何止!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有个好颜色,可他身上的毛病,简直是数也数不清,这一,比姑娘家都娇气,擦脸重了就叫疼,车子颠簸就叫唤,动不动叹气,好像我欠了他的;二,身子骨是真弱啊,三天一昏倒,五天一咳血,这一路我都怕着,怕他死了,没人给我车钱;三,脾气大的要命,毫无君子之风,倒是很像市井泼妇;四,斤斤计较,买什么都要货比三家,一文钱也要算清楚,你说谁家公子是这个样子的;五,神神怪怪,在路上,只要他醒着,就在那里掐算,自言自语,说的话谁都听不懂,八成是病灶入脑,没得救了;六——”
伙计被他数的满眼转蚊香,不禁抓住车夫的手:“还有啊!”
车夫见伙计一脸崩溃,倒是很能理解,刚拉上萧融的时候,他也很激动,滤镜破碎的感觉,他太懂了。
想了想,他拍了拍伙计的肩膀:“其实这一路,也不是那么辛苦,毕竟萧公子是真的好看,看看他的脸,多大的毛病,我都忍了。”
伙计:“…………”
*
又是同一时间,镇北军的军营里,王帐之中,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过了许久,帐帘掀开,走出一个上了年纪、穿着士人衣袍的男人。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缓缓摇头,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大帐之中。
帐里早就有人等了。
简峤见他回来,立刻上前询问,“高先生,如何?”
高洵之听到有人说话,神情微愣,抬起头来,看见是简峤,他这才和缓了面庞:“是简将军啊,大王说,那人向他提议认祖归宗,并给屈大将军追封,表明他一心向中原的决心,用以收买中原百姓。”
简峤:“……”
行,这人死得不冤。
对于一般的异姓王,这么做没问题,毕竟这是个胡人多次入侵中原的时代,中原人恨死胡人了,可他们的大王屈云灭,本身就是中原人和异族的混血,此人的建议就是委婉的告诉屈云灭,舍弃掉自己的另一半血统,以后只以中原人自居。
要仅仅是这样也罢了,他们大王的母族,跟着大王南征北战,忠心耿耿,杀胡人的时候,一点都不比中原人差,舍弃血统,就等于也把这群人舍弃掉。
大王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
……
得知里面是这样的理由,简峤松了口气,他也认为这人该杀,高洵之看他一眼,心情更加沉重。
他是文人,他跟这些大老粗不一样,他能看到大王杀了这个人以后,会招来什么样的后果。
此事一旦传出,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士人投靠大王了。
所以,他得先下手为强。
高洵之沉声道:“大王身边的幕僚还是太少了,简将军,我刚刚同大王商议过,把你派回雁门关,回去之后,你便替大王物色可用的人才,不论出身,不论过往,只要有真才实学,咱们都要。”
简峤:“……”
是不是有点饥不择食了。
不论出身还好,不论过往,难不成对方以前干过强盗,咱们也要吗。
高洵之今年五十多岁,是屈云灭父亲的好友,多年来尽心尽力的帮助镇北军,他在镇北军中的威望极高,简峤虽然心里嘀咕,却还是好好的答应了下来。
而就在他准备出去办这件事的时候,高洵之又把他叫住,非常严肃的叮嘱他。
“虽说不论出身和过往,但大王的喜好,咱们还是需要顾忌一番。”
简峤恍然大悟,连连点头,没错,他们大王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如果招个让大王讨厌的人回来,怕是没几天,就会人头落地了。
他立刻站直,严阵以待:“高先生,请赐教。”
高洵之:“这一,大王不喜敏感的人,纵使不是凛凛男儿,也绝不能像个姑娘一般娇滴滴的;二,一定要身强体健,大王爱出征,没个好身体怎么行,况且大王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弱柳扶风、三步一咳的短命人;三,大王脾气已经不好了,请来的幕僚,自然要脾性温和,你也知道,大王吃软不吃硬,来个硬脾气的,他肯定要拔刀相见;四,大王痛恨斤斤计较、眼里只有黄白之物的人,你切记,不要招这样的人回来;五,如今清风教和佛道两教盛行,渡人者少,拿钱者多,那种张口闭口神神怪怪的,不要请;六——”
简峤:“……高先生,怎么还有啊!”
高洵之默了默,说道:“最后一条了,六,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貌丑貌平都无妨,千万不要貌美,大王格外厌恶这样的男子,你若请了这样的人回来,连咱们两个都要跟着受罚。”
简峤忍不住往王帐那边看了一眼,想到大王平日的作风,他默默点头。
等他走了以后,高洵之负手思索。
虽然条件多了些,但仔细想来,并不苛刻,多数人都是一条也沾不上的,要真有全沾的……
哈,真是无稽之谈,根本不可能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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