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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老先生也没见着过啥。
甲:咋办,让原先的主角儿回家?还得花钱买机票把人家给送回去,再说了,人家都背半年多台词儿了,让人家回去有点对不住人家。不让他回去吧,还想请我,我呢,又是非主角儿不演的主儿!
乙:那咋办?
甲:后来老先生就找了几个哥们儿,什么艺谋啊、小刚啊、凯歌啊,让这帮人出面求我。
乙:是啊?
甲:我一看,当时这哥儿几个还真是挺诚心,拎着这槽子糕、大八件、方便面、黄桃罐头啥的,那都是大超市买的正宗货!
乙:好家伙。
甲:你说我咋办?
乙:咋办?
甲:有句古话,叫盛情难却,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一咬牙,一跺脚,给他们个面子吧!
乙:是啊,您再不去人家就找别人去了。
甲:俗话说的好,得人钱财,替人办事。收好了礼,送走了哥儿几个,我赶紧收拾好行李,准备去拍摄现场!
乙:去吧。
甲:要说这人要是有名了,可真是了不得啊。刚一下楼,就看见这楼下满满当当地站了一院子人!
乙:都是干啥的。
甲:干啥的,找我签名!
乙:是啊?
甲:时间紧,任务重,看到众位饭丝儿,我赶紧抱拳答躬:“各位饭丝儿,我现在有个急活,改天再签!”
乙:快走吧。
甲:要说这饭丝儿们可真是太狂热了,不签说啥也不让我走!没办法,只能可等时间长的签了。“各位,听我指挥,等我一年以上的站左边,等我一年以下的站右边!”
乙;没听说过。
甲:要说这些饭丝儿可是真给面子呀,不一会儿,就分成两大排站好了。
乙:签吧。
甲:我拿过来一看,嗬,感情人家这词儿都写好了,就等着我签名了!
乙:写的啥词儿?
甲:xxx欠张三大米钱365元7角8分三天内还清,xxx欠李四煤球钱123元4角3分两天内还清……
乙:甭念了,欠条啊!
甲:啥条您就甭管了,反正不签人家不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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