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想要跟我商量接下来如何合作,但现实不是回合制游戏。并不是说我们在没有结束自己回合的时候,敌人就无法行动。
没有等他把话说出来,敌人们就发起攻击,同时冲锋了过来。
而就在他们冲锋的同时,我也把目光转回到了他们身上,并且发动了自己的超能力。
其中一头处于正面,冲在最前方的恶魔当场就被凭空点燃,像是身上浇满汽油一样化为了熊熊燃烧的火炬。
这一招用目光点燃对手的技能是有缺陷的,那就是同一时间只能点燃一个目标。
因为这个技能的原理就是要把目光——或者具体地说,就是要把自己的精神转移到对手的身上。
很多时候,当我们谈论“某个人把精神转移到某个对象上”,其实就是指“某个人把注意力转移在了某个对象上”。而人类是依赖于视觉的动物,当人把目光集中在某个具体对象的身上,也就是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那里。
因此人常常把眼睛比喻为心灵的窗户,目光所向,便是人的精神所向。而目光的集中之处,便是精神的落脚点。
火焰虽然能够扩大我目光所能够遍及的领域,甚至严格地说这已经超出了生理视觉的定义范畴,只能说是超自然感知,但只要我这个使用者还是人类,某些道理就还是相通的。想必没有人可以让眼睛在同一时间对复数方向完成对焦吧,而我“注意力的焦点”,或者说“精神的落脚点”同一时间只能存在一个。
处于我正面的第二头恶魔立刻就把冲在前面被点燃的恶魔当成盾牌,顶在前方向我继续冲锋。这样固然是会被自己燃烧的伙伴给烧伤,却避开了我肉眼的目光。
从这个反应可以看出来,它们知道我肉眼的目光可以成为火焰攻击的媒介,看来是不知道从什么途径得到了昨晚战斗过程的信息。但它们仍然不知道火焰所及就是我的目光所及。
另外,就算我用目光点燃对手的技能同一时间只能攻击一个目标,也不意味着我同一时间只能使用一个技能。
之所以用这个技能,只是因为这是我学会的第一种超能力用法,也是我最趁手的用法。一看到敌人在动,我就条件反射地用出来了。而在用出这一招的同时,我也迅速地抬起右手,从掌心处召唤出了一只小小的“萤火虫”。
大量的精神力量灌注其中,“萤火虫”迅速膨胀,化为巨大的火球发生自爆。
排山倒海的焰流向着四面八方席卷,顿时吞噬了从前后同时袭击过来的三头恶魔。我所处这片地带顿时化为了充斥火焰的炼狱,过度的强光使得人类的视觉暂时失去了用武之地。
这一次,因为身边还有孔探员需要保护,所以我也就不再怀着轻松心态手下留情,在火焰之中注入了认真毁灭对方的意志。
在毁灭火焰的冲击之下,处于冲锋状态下的三头恶魔顿时就像是被卷入激流之中的鱼一样身不由己。
甚至就连一次眨眼的功夫都没有撑过去,顷刻间化为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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