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简文瑾从曾经的想要占有,到现在的心怀感激,他由衷地希望她能长命百岁,幸福安康。
“她小时候受过刺激,以前嫁给我的时候,就已经有些食欲不振,神经敏感。但,我也是一个不会给予温暖的人,我治愈不了她。但我觉得你可以。”
沈欲有些时候竟然能和简文瑾感同身受。
简文瑾看着茶水缓缓流淌,他接着说。
“我将胜利者的位置拱手相让,是因为她教会了我成全。宁依裴曾经自愿用最低价将股份卖给我。如果她不卖给我,我就会一直被公司高层以及家族亲戚所挟持,我的人生光彩熠熠,却无数时刻都身不由己。我的自由是从得到那百分之一的股份开始的,我的加上这百分之一,刚好可以拥有整个集团最核心的控制权,与一票否定权。”
沈欲抿口茶,他从简文瑾的眼里看见了除了理性外的其他情绪。
他不是冷血的动物,他是有情有义的。他受之有愧,所以,他宁愿将利益退让,也要沈欲胜利。
这道曾经沈欲认为最难突破的关卡,却使了最小的力气。
“我从未想到,你会选择成全。”
“很多年前,我也有年轻气盛的时候,我放下家族生意,跑去最偏远的地区当兵。
我一直是军队里面心气最高的,很多次第一名的荣誉都被我拿去。和我一个班的大多数出生普通,他们做梦都想要第一名的荣誉。
我不会成全他们,我只会一个劲地往前冲。最后,我迫不得已离开队伍。
我现在想起来,认为那些荣誉如果能让给他们或许更好。他们更适合为人民立命,他们的父母为孩子的勇敢引以为傲。”
简文瑾没法告诉任何人,他对宁依裴的感情。
他只能交代其一的理由,而无法真真正正坦然内心。
那段感情就像放在内心最深处的角落,他没有打开盒子的钥匙,他也养不好这捧清傲敏感破碎的花蕊。
沈欲听完这番话,也颇为感慨。
因为,他也当过三年兵。
与众不同的是,他是为了能和宁依裴在一起,才去当兵。
他的同僚评价他无坚不摧,天天熬夜打靶,打到虎口出血也不停止。
简文瑾轻描淡写的一席话,掀开了他尘封已久的青春热情。
对生命未来爱情的高度热烈,让他有了一个轰轰烈烈的青春。
即使沈欲走到现在很不容易,但他还是认为人生无悔。
如果还有下辈子,他依然会选择重活一生。
他只是怕,依裴这个胆小鬼,不敢再来一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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