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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第3页/共3页)

p;“你也是的,口味不合怎么不早和阿姨说,阿姨又不是不会做,你和荻安少爷都是长身体的时候,要是吃不习惯长不高,那可都是阿姨的错了。”

温穗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很喜欢吃阿姨做的菜呢。”

“也不必特地为了我改变伙食。”

“唉,没关系。”

“反正荻安少爷五顿有三顿不在家吃,沈先生又忙,就咱们几个的时候,想吃啥吃啥呗。”

“阿姨吃啥都一个味儿,跟我你千万别客气。”

“好嘞。”

温穗活泼应下,回给她一个甜美亲近的笑颜。

椒香扑鼻,她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

那些不敢宣之于口的小秘密,埋在心里的喜好和期待,正被沈墨恒的光照着,种子般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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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天下午,温穗赶作业,打开那个粉色抄写本时,在最新一行的英文笔记下看见一句话。

是沈墨恒的字迹,用铅笔写的,轻轻一擦便能擦掉的浅浅一行:

【roses will bloo all the ti】

“玫瑰会一直盛开。”

她找本子的时候有叫沈墨恒确认里面的内容,恐怕翻看的过程中看见了她的英文摘抄,才顺手留下了这一句。

有可能是他觉得这句话可以写进初中生作文。

也有可能是知道这几天她想念爸爸妈妈,内心孤单,才写来安慰她。

这好像是她第一次看见他写英文,有些潦草潇洒,却并不难认,特别好看。

怕她不喜欢,还专门用了铅笔,让她随时可以擦掉。

可温穗才舍不得呢。

像个无意中发掘惊喜的幸运儿,她拿出直尺,把本子那页小心裁了下来,跟之前那句“穗穗平安”一起,叠好藏进带锁的小箱子里。

箱子里还有一个节拍器、一些琴谱、两个口罩……以及乱七八糟几样和沈墨恒有关的物品,每一件都被她当做为数不多的宝藏。

晚上出去跑步时,她又在街边的文具店买了一个米黄色的锁本,内页是印着玫瑰图案的彩色纸张。她把这本子和所有心爱的东西一并放在箱子里。

温穗提笔,开始写日记:

【今天是我在帝都第一次吃到火锅,和oon先生一起。

我想这会和下雪一样,成为一段独特的记忆……】

……

再后来,假期结束后的那个周五,轮到初三七班做义工。班主任邱海作为代表抽到的地点是“区图书馆”。

几十个学生整理图书,半是劳动半是玩,要待够半个下午。温穗那组的几个男生动作迅速,不到两小时就弄好了负责区域,剩下的时间闲来无事,她们开始自由找书看。

陪唐栀予在漫画区待了会,温穗假借去洗手间的名义溜到了三楼,在摆放英文原著的书架上反复搜寻。

这里的书实在太多,又都是英文,有些用花体字印刷出的单词非常难认,她找了十分钟都没找到。恰好对接她们的图书管理员经过,温穗鼓起勇气,抱着尝试的态度礼貌询问:

“请问……这里有没有那本《the waves》,就是伍尔夫的《海浪》?”

那图书管理员是个脾气不错的中年女人,耐心推了推眼镜:

“我帮你找找。”

过一会便拿出来两本书:“要英文原版的还是译本?”

温穗一眼便捕捉到那显眼的蓝色封皮,正是她在沈墨恒车上看见过的。她忙欢喜接过:

“要英文版的,谢谢。”

她抱着书,飞速奔跑去楼下付了账,又用黄色纸袋包好藏进了书包。像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生怕被人看到。

怕人问她买这个做什么,她守护着独属于她暗恋沈墨恒的小秘密。

等回到家后,她才翻开看。

这本书里的英文很难,又是意识流文学,看译本都未必能看懂,以温穗的水平读下来如同天书。可她还是毫不气馁地查阅着单词,用铅笔在字句间一个一个批注着,无比耐心。

她想她总有一日能讲它读懂。

又有一回,沈荻安没写完数学作业,大晚上来温穗房间敲门要作业抄。温穗开门时忘了藏,这本书摊在桌上,恰好被他看见。

发现上面密密麻麻的批注,沈荻安提起一角将书拿起,哗哗翻了几页,傲慢道:

“你看这个干啥?能看懂吗?”

“还给我。”温穗被他粗鲁折书的动作弄生气了,皱眉但声音不大地抗议。

“哦?”

沈荻安对她这副反应来了兴趣。毕竟温穗向来习惯逆来顺受,突然把不满写在脸上实在难得,他觉得很有必要逗弄一下。

他把书页碾在手里,翻了又翻,盯着那作者名:

“伍尔夫?这不是小叔爱看的吗?”

“无病呻吟似的,我都读不通,难道你能看懂?”

温穗不说话,沈荻安啧了一声,深黑色的眼珠子盯着她,缓缓靠近了步:

“喂,温家的。”

“你是想抄袭小叔的品味装逼。”

“还是说……你对沈墨恒感兴趣?”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