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皇后区科罗娜大道旁,一辆房车静静地停驻。
兰戈艰难地挤进稍显狭窄的车门,目光随意地扫过车内环境。
一侧是被巧妙改造成鞋柜的台面,中央则是摆放着沙发和茶几,显然,这张沙发在夜晚会被拉开,作为床铺使用。
占据了整个车尾的则是厨房,冰箱、清洗台、置物台、锅灶等等,一应俱全。
尽管空间紧凑,但车内被打扫得井井有条,四周还摆放着几盆绿意盎然的盆栽,为这狭小的空间增添了几分生机。
“啤酒还是威士忌?”
“啤酒吧,我可不想回纽约的第一天就喝醉。”
接过凯文丢来的冰镇啤酒,兰戈瘫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好奇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你把房子卖了?”
“被银行收走了。”
凯文在他对面坐下,洒脱地笑道:“你走的这几年发生了不少事,我妈上夜班时出了车祸,过世了。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给赔偿,我一个人根本负担不起房贷。不过,有辆房车总比露宿街头好。”
兰戈闻言眉头微皱,轻叹一声:“life is a fkg ovie,bro。”
他举起酒杯,郑重地说:“敬达娜,她是个伟大的母亲。”
“敬达娜!”
看着面前举起的两罐啤酒,凯文黝黑的脸庞上露出一丝笑容,他举起手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
“话说回来,你刚才在公园里是唱的哪一出?”
兰戈抹了抹嘴角,好奇地问道:“你小时候见到大一点的狗都会害怕,现在竟然都有胆子去曼哈顿搞零元购?”
凯文急忙摆手解释:“首先,那些首饰皮包可不是我抢的,是道格那伙人干的,我只是负责帮他们销赃,顺便赚点外快,其次”
他认真地讲道:“那不是大一点的狗,是特么的是高加索,体型比成年人都大,我当时只有九岁,被吓尿裤子是再正常不过的反应了!”
看到他极力解释的样子,兰戈和泰迪不置可否地对视一眼,带着笑意随口问道:“道格他们现在混的怎么样?我离开纽约后,最开心的应该就是他们这帮小混混了。”
作为皇后区的白人少年,兰戈的童年没少受到街头混混的欺负。
不过两世为人再加上有着系统给的底气,他可没有做那个逆来顺受的窝囊废。
在一天晚上再次被人勒索的时候,他直接从书包里掏出一把左轮手枪,对着那些混混的大腿开了几枪。
自此之后,他随身携带匕首和刺刀,只要敢有人惹他,掏出武器就是干。
长久以往,以这种狠人性格,他在皇后区也结交到了不少的朋友和小弟,在当年也算是有名的学生恶霸。
“他们在跟布鲁克林一个叫做多米尼克的飞车党老大混,这些年也赚了不少钱,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兰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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