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伙计,这是什么肉?驯鹿里脊还是驯鹿小排,上帝,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肉。”汤姆吃的满头大汗,还不忘打探食材底细。
“喏!”逢山端着盘子,扭头看向雪地里的棕熊肉。
噢!
原来是棕熊肉。
就在两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时,却听到逢山慢悠悠说道,“是棕熊的肝脏和肾脏,这道菜在我的故乡叫肝腰合炒。”
棕熊的肝脏,肾脏?
弗兰克和汤姆表情瞬间凝固,眼睛里流露出一丝难以置信和惊讶。
在阿拉斯加除了原著民,很少有人会吃动物内脏,当然不包括鹅肝,因为内脏在他们看来是不洁的象征。
可逢山做出来的内脏,不仅没有腥味,吃起来也特别美味。
两人愣了几秒,似乎在努力消化这个信息,随后弗兰克耸耸肩。
“好吧,看来我得重新审视一下我对这些食材的看法,汤姆,你是教徒,不能食用内脏,这道菜就让我一个人吃吧。”
“法克,今天周日,上帝休息。”汤姆像护食的狗子,抱住餐盘目露凶光,就差跳起来咬人。
午饭结束。
三人坐在木棚下喝茶消食。
“逢,我们打算返回费尔班克斯了。”弗兰克也知道逢山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就不留在营地添乱。
嗯!
逢山转过身,看到弗兰克和汤姆两人,有些不舍,难得有人陪自己住两天。
“明早再走呗,晚上给你们做红烧熊肉。”
汤姆听到眼睛一亮,刚要开口就被弗兰克一把薅住,笑着说道。
“不了,城里还有很多工作等我回去,汤姆也有飞行任务,你这里也有很多事情,对吗,汤姆。”
“啊!”汤姆突然大叫一声,露出面目狰狞很疼的表情,连忙点头,“是的,我还有好几个订单要送,法克,你拿什么东西捅我?”
弗兰克淡然的丢掉给兽皮打孔的改锥,“逢,你最好来趟费尔班克斯,还有后续文件需要你签字。”
“下周一我让汤姆来接你。”
“行!”
逢山没有拒绝,自己确实要去一趟费尔班克斯,采购一些生活用品。
一个星期后还能见面,也就不再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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