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那条鱼似是在嘲笑,欢快的用尾巴甩起水花。
“作,让你小心。”抱着变成落汤鸡的可乐,逢山又气又笑。
别看现在艳阳高照,湖水水温还是很冷,起码在零度左右,冰冷湖水跟针尖一样刺在皮肤上,要是不尽快取暖,搞不好会感冒。
皇冠领距离最近的小镇在300公里以外,一个小小感冒都有可能没了人命。
从水里捞起水桶,逢山抱着可乐返回大巴车营地,脱掉湿衣服,赤果果的裹着鹿皮毯子,全身哆嗦蹲在火炉边取暖。
过了一会,身体感受到暖意,才缓缓停止哆嗦。
湿透的羽绒服、裤子和鞋丢在地板,逢山捡起撑开挂在椅背,顺手把采的草茎放在火炉边烘烤,这才有空揪起可乐后脖颈。
“看你干的好事,我就带了一件羽绒服,现在怎么办?”
喵!!
可乐瞪大无辜眼睛,讨好的喵喵叫。
“除了撒娇卖萌,你还能干点啥!”逢山没好气的把可乐放在火炉边,裹着鹿皮毯起身走进卧室。
卧室里一阵翻找,还真在箱子里找到能穿的衣服。
一件不知道什么动物皮毛做的皮大衣,一双翻毛皮长筒靴。
皮大衣做的宽松,逢山18米的个头也能轻松穿上,还有一顶宽大兽皮兜帽能遮挡风雪,外层棕色皮毛又长又顺,虽然样式原始,保暖性比羽绒服还要好。
翻毛皮长筒靴大小刚好,穿上后,双脚立马被温暖舒适包裹。
可乐见状,立马喵喵叫,抓着皮大衣摆,凑到领口扭动身子往里钻。
“你妈多乖巧懂事,怎么会生出你这个坏东西!”逢山没好气的点了一下可乐的脑袋,把它塞进大衣里面。
衣服问题解决。
逢山继续整理大巴车,用打来的水把厨房里里外外清理一遍,找到不少物资,其中就有大米和面条、大豆油。
看来小爷爷出国这么多年,也没忘记老家。
面包那玩意只能填饱肚子。
重新把蓄水桶里装满水。
接下来清理客厅。
其实也没什么可以清理的,客厅就那么大,转个身都嫌麻烦。
书架上摆满书,长时间没有清理,落满一层灰尘,逢山随便抽出一本书翻开。
书页上用钢笔书写的文字清一色都是繁体字,一个个繁体字排列得整整齐齐,字迹极其工整,就像印刷上去的一样。
看的出来,小爷爷文化水平很高,要不然写不来这么工整的字体。
有文化,有能力,为什么会一个人呆在环境这么恶劣的极北苔原。
继续清理书架。
抹布在擦拭书架某一处,按到什么东西,只听书架咔嚓响了一声。
紧接着,书架底部挡板弹开一个抽屉。
有暗格?
逢山好奇蹲下,把抽屉慢慢拉开,瞳孔却在渐渐放大。
抽屉里面竟然放着一把长枪。
暗红色枪身,散发冷峻而神秘气息,金属质感在光线下若隐若现,枪托处有明显磨损痕迹,在长枪旁边放着几个牛皮纸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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