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的食材非常的满意。
招募学徒的意义就在这——
给最少的钱,完成最多的工作。
他不像胖老板乔尼那样不仅不给学徒工资,还要学徒给他钱。
安德森先生会给每个学徒十五块钱的工资,但他们几乎完全住在了餐厅中,没有休息日。
每天从早上六点钟开始,到晚上十点钟下班,几乎所有时间都在工作,除非餐厅中没有客人。
尽管条件很苛刻,可还是有人抢破头的想要进来当学徒,因为安德森先生本人,就是从学徒到餐厅老板的实践者。
这些学徒和他们背后的家庭都认为,他们在这里一定能够学到真本事,然后像安德森先生那样成为一名商人,中产阶级。
检查完所有的食材之后,时间已经快要到十点了,周末中午上人的时间稍微迟一点,大约在十二点左右,但会一直上到下午两点到三点左右。
然后不需要多做休息,五点钟就可以开始准备晚高峰,每个周末都是餐厅最赚钱的时候,就像昨天。
今天他打算争取赚得更多一些,为他扩张自己的经营做好准备。
十点钟刚到,就听见经理在前面招呼客人,虽然安德森先生觉得有些早了,但有客人来用餐,谁他妈在乎时间早不早的?
只要他们给钱,他就给这些人做他们想要的。
很快服务员拿着菜单来下单,厨子们都准备好大干一场,结果拿到菜单一看,上面的东西加起来就一块又九十九分。
一份九十九分的餐包,一份一块钱的什锦拌菜。
前者面包装在一个手工编织的篮子里,毕竟在面包店里十五分的面包就能吃得饱饱的,餐厅就算会有溢价,也不会太离谱。
九十九分给了一磅的面包,这足够两到三个人吃得饱饱的。
什锦拌菜是餐厅最畅销的菜之一,其核心就是一些脆口的蔬菜配上一些刚好煮熟,还有些弹牙的拆骨肉拌在一起。
是一道酸甜爽口,非常利口的前菜,但单独点这个的人……好像不是很多。
安德森打听了一下,客人就一个人,一个人吃这些也的确足够了。
他见过这种想要来餐厅里感受一下高档餐厅气氛,又囊中羞涩的人,对此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人保持菜肴的品质。
不能因为对方消费很少,而且是一个人,就怠慢了客人。
安德森先生早上起得很早,经过忙碌的高峰期此时闲下来,有些犯困。
他和经理打了一个招呼,就去了休息室小眯一会。
迷迷糊糊中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砰砰砰的敲门声让他从似睡非睡中惊醒了过来,他猛的一起身,发了一会呆,才去打开了房门。
“客人太多忙不过来了吗?”,他伸手把挂在墙边的围裙拿了下来,往脖子上套,“我这就去帮忙。”
经理却急得要死,“前面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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