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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5 骑龙不如骑狗(第1页/共3页)

段惊尘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他好像又成了那个初出山村的小童,群山之间的村落里年岁极慢,遍野的油菜花一开一落就是一年,砍了柴的段惊尘带了他养的小狗跑在山道上,柴刀上有淋漓的野猪血。

小童家中仅有自己和那条狗,平日多受乡亲照拂,吃的是百家饭,无论推开哪家门闩,都有他一个碗。

这次宰了一头野猪,赶在邻家炊烟散尽之前归村,还能叫上乡亲,一道上山搬猪回村,给各家各户都加个荤。

只是他这次不曾回到家。

山外有仙人降临,仙人挥手便唤出烈火将村口那棵巨大的桃花树焚成灰烬,再一挥手,就把梗着脖子出言调笑的村痞脖子拧断。

仙人要寻些老实机灵的小童,随他们回仙门伺候少主。

“仙凡有别,能伺候少主是你们天大的福气。”

当时他在心中纳闷,又要老实,又要机灵,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人呢?

后来他才知道,老实,就是在受罚挨训时老实。机灵,就是要万般小心,不说错一个字不行错半件事。

他也逐渐知晓,他跟随的那位少主也并非所谓仙人,只是某个修真小家族的少爷,因祖上曾有先祖是青霄剑宗的弟子,所以自称是剑宗的外门弟子,指望着数年后入得青霄剑宗正式拜师,从此大道登天。

而在登天之前,少爷需要练剑。

幼时需要有剑奴为他洗脚,磨剑,刷恭桶,长大了需要有剑奴当他的剑靶子,替他废了竞争者的手,替他承受和人打赌输后的一百道鞭子,替他匍匐在尘埃里跪地爬行道歉。

而少主风度翩然丰神俊秀,足底不染半粒尘埃。十二岁,终于引了一丝灵力入体,能在掌心操纵一朵燃烧的灵火,正式踏入修途,也总算能去青霄剑宗参加考核了。

去青霄剑宗,是要路过那个名作花溪村的山村的。

同行的山村少年跪在地上祈求天人般的少主,七年不曾归家,想要回家中看一眼。

少主宽和而温柔,点头应下,甚至纡尊降贵同去了那个山村。

入村之时,村口天边烟霞如火,枯树桃花似是终于萌芽。

离村之时,村内家家户户燃起冲天大火,枯树彻底成灰。

成灰的不止那棵桃花树,花溪村共七十户,三百八十人,牲畜无数,在那一夜尽数化作灰烬。

火光中,少主眉目依然俊秀温和,他手中还捻着那一朵跃动的灵火。

少主站在那些愤怒绝望嘶吼的剑奴面前,眼底是真切的茫然和不解:“身为剑奴,岂能有外物牵挂,心中应该只有主人才对。

我替你们了结凡尘俗缘,从此便能随我安心追寻大道,你们为何还要怨我?”

不从的剑奴们纷纷人头坠地,唯有那个叫做段小犬的少年跪在地上一声不吭,少主很是满意,允他贴身伺候。

少主学了七年的剑,他在一旁跪地伺候,也看了七年。

也是那一夜,他高高扬起早就生锈的柴刀,手起刀落,砍下了少主的头。

他是如此天赋卓绝,那一把柴刀在他手中挥出的弧度好似一道凄冷月光,连溅起的血花也极其漂亮。

若是用剑,想来是更惊艳的利落姿态。

后来,他翻过那座看起来远得好似生在云端的雪山,又看到了少主口中的仙门,青霄剑宗。

原来仙门就在村子的另一头,只需翻山就可看到,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山太高了,村里人看不见云端的仙人,仙人也看不见脚下小小的花溪村。

还有,庚金峰主记错了。

那日段惊尘踏入青霄剑宗时,除了带着从少主身上扯下的考核令,右手握着那把生锈的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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