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着绿油油的一沓钞票:“这买卖真是不错。如果你们再有钱多到花不完的时候,欢迎再来找我哦!”
去尼玛的,把我们当成提款机了是吧!
该死的混蛋。
看着指着自己的黑洞洞枪口,因为丢钱而雄起那么一点的劫匪又萎了下去。
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
马丁迎着他们敌视的目光,摆手说:“滚吧!”
哥谭是个残酷的地方,三个没钱没武器的毒虫,运气好,也许几天之后就会被冻死在贫民窟的街头。
运气不好,就会被黑帮抓去,摘掉身上还能用的器官还债。
或者,更惨!
马丁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挥挥左轮,示意他们滚蛋。
两个只废了一条腿的家伙瞬间站起来,扶起同伴,一瘸一拐的离开了这里。
被废了两条腿的劫匪忍不住骂道:“你们两个混蛋竟然装死拿我做挡箭牌,兄弟情义还要不要了?”
“你是第一天在哥谭混啊?情义是什么狗屁东西,哪有自己的命重要。”
三个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马丁随即离开了小巷,回到了自己在哥谭的住处。
这座独栋小楼房和他原来的家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从公寓变成了美式小楼房。
马丁今天身份是传奇的西部枪手,所以屋子里就多出了不少19世纪初期的长短枪以及佩刀,还有许许多多的奖章以及讲述他事迹的报纸。
“啊,又是一天要结束了!”
马丁把从抢来的现金扔在客厅的抽屉里,自己走进卧室,脱掉牛仔装换上睡衣,直接倒在柔软的床上。
“明天我会遇到些什么呢?希望能回家去吧!这个世界的麻烦太多了,我可不想久留。”
嘴里这样念叨着,马丁盖上被子,眼皮沉重,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他看到了父母和两个好朋友,他们似乎在呼唤自己,但伸手去抓的时候却扑了个空。
再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马丁身上睡衣已经变了样子。
他翻身下床站在镜子前面,看着斗篷披肩外套、猎鹿帽外加葫芦式烟斗的经典三件套。
“这幅打扮,难道我今天的身份是一个侦探?”
马丁摸着自己刚刚长出来的胡茬,沉思道:“嗯,侦探这个身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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