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到屋外的回廊下,引客的妈妈正带着几位客人朝这边来。
萧佑今日穿得素净,一袭无纹暗蓝圆领袍,腰系白玉绦,大冷的天,手里仍旧拎着把扇子。
旁边的妈妈一边走,一边陪笑介绍道:“咱们流金楼最清静雅致的一处,便是这里。”
她之前见过萧佑一次,不知其身份,却记得他那次是与崔家的几位公子同行,估摸着身份非富即贵,不敢怠慢。
再偷眼觑向这次与萧佑同来的另外三人。
头一位,三十来岁男人,留着胡须,走路姿态有些官场中人的架子。
另一个,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五官生得眉清目秀,神情中却绷着几分桀骜狠意。
而最后那位,雾灰色斗篷,兜帽遮头,虽看不清面容,但身形挺拔,云袂轻扬,宛然有种神姿高彻之意。
前面两位,凭着程妈妈在烟花地混了数十年的眼力,好歹能大致辨出性格特征,尽可能投其所好地选人去伺候。
唯独最后那一位,感觉颇有些难捉摸,仿佛跟周围俗世之地有种格格不入的相悖感,就好像完全不该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更别提怎么去伺候了……
她还欲再多瞄几眼,那个清秀桀骜的少年突然挡了过来,凌厉开口道:
“看什么看?再看,小爷把你眼睛挖了!”
程妈妈吓得一抖,赶忙将注意力转回到萧佑身上,拉话道:
“啊对了,公子许是不知道,最近京城热闹,我们这里客人也多了些,楼里房间不太够用。您要的西楼顶室,如今被隔成了南北两间,不过中间的隔门随时都能撤,随您的喜好!”
说话间,几人已行至北室门前。妈妈推门将客人请入,刚进屋,便听见隔壁南室内传出一阵女子哄笑。
妈妈着急讨好萧佑,转头吩咐婢女:“去看看隔壁什么人,给他们换个屋,莫扰了贵人!”
婢女应了声,正要出去,却被萧佑拦住。
萧佑举扇抵颌,凝神倾听,只听见隔壁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子声音,正蕴笑说道——
“其实不是这样的。”
南室里,洛溦思索着答案,“应该,是看肾气吧。”
玉荷等人又七嘴八舌地追问起来:
“肾气?”
“肾气是不是看头发多少,鼻子大小?”
“不是都说,男人鼻子越大,那……啥就越厉害嘛?”
“我觉得不是!我上次接待的那个客人就不是……”
“不是更好!我就巴不得客人早点完事,反正钱都拿了,少做少受累,还不用涂药剂!”
“宋姑娘快教教我们,怎么看哪种男人肾气好?”
“对,最好是一眼就能瞧到的特征!”
洛溦被姑娘们围追着,抵挡不住,想了想道:
“那就看他的手吧。一般手指长且有力的,就会比较强,特别是无名指和小指,越长越好,小指下的横纹粗显的,也表明肾气很足。”
她的声音,带着少女独有的轻灵,赧然中又有一丝莞尔。
传到隔壁屋内,字字清晰,令得四下顿时一片鸦雀无声。
或许但凡是男子,听到姑娘家点评这种事,都难免会有点紧绷,下意识地都会垂眸低眼,偷偷瞄一下自个儿的手。
萧佑更是放下扇子,径直将手举到眼前,细细打量一番,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挑眉。
鉴赏完自己的手,又生出比较之心,暗觑向同屋诸人。
逡巡一圈,视线最后停在了沈逍垂在身侧的手上。
真是让人嫉妒啊!
手指修长,骨相蕴力,肤色白皙的几乎与食指上的白玉指环融为了一体。
只不过那只手此刻的姿态,似是有些僵滞,继而在隔壁少女们的哄笑声中,又微微握紧,小指掌缘在暗银纹的氅面上狠狠压过,用力一拭。
像是,要抹去某种令他异常烦恼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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