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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暴富(第2页/共3页)

bsp; 电锯惊魂已经上映一个月,对一部恐怖片来说,上映的时间已经非常久了。

大部分小成本恐怖片,基本上就是一周游,或者半月谈。

电锯惊魂能上映满一个月,主要还是成绩很好。

第一周,票房5200多万。

第二周,票房3900多万。

第三周,票房1600多万。

第四周,上映影院缩减到了不到六百家,票房790万。

虽然继续放映还有收入,但是盈利比太低,而且还会影响后续的商业计划。

故事板也就是连环画的出版,录像带的刻录,销售计划,都是事先就跟各方商议好的。

推迟下画,就会影响一系列的商业运作,出版社,零售商那边推迟,负担的成本太高。

所以,北美地区的上映就此结束。

雷朋到丑国,主要不是为了票房分成,这些钱没有那么快回来,他主要是为了签字授权过来的。

根据他跟狮门影业的合约,北美票房大约一亿一千六百万,按照百分之三十五的分成,制片方能得到4060的分成。

而雷朋的卡亚拉公司占据百分之八十的份额,狮门影业除了发行费,还有百分之二十的份额,他实际能到手大约3250万。

海外票房现在才刚开始统计,由于通过六大之一的环球发行,加上各国的分成不一样,制片方大约有百分之二十五左右的分成。

现在海外票房已经超过六千万,预计也能超过一亿,他到时候还会有最少两千万入账。

但是,这些仅仅是他在这部电影上赚的一半。

因为除了票房,还有录像带的利润更高,恐怖片本来就很受录像带市场青睐,还别说是一部精品恐怖片。

雷朋与狮门影业谈了两天,第一天谈的是增股,雷朋需要投入一千万,将股份增加到百分之二十。

由于狮门影业后续有投入了两千万作为本地发行费,雷朋需要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再投入四百万。

而这里面,不包括他们投资制作的精神病人的票房分成,只参与后续的版权分红。

这是因为,这部电影主要是由被狮门影业收购的罗伯特主控的,他同时也是占据百分之八股份的小股东。

签下了合约,雷朋却不用付钱,因为狮门影业还要给他钱。

第二天的谈判就是关于电锯惊魂的后续版权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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