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与此同时,他也付出了极速家族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投资权。
这一点,是谈判拉锯的主要因素。
狮门公司非常看好极速家族在青少年人群中的欢迎程度,特别是知道这个系列预计有九,十几部电影的内容,一定要求投资权。
这一点就谈判了好几次,几次差点谈崩。
他把兰登书屋的人恨之入骨,因为九的写作计划,就是他们内部人员泄露出来的。
但就总体来说,雷朋还是比较满意的。虽然他在狮门目前只有百分之十的股权,但未来最高有百分之二十。
他的目的主要是要股东这個身份,方便他在好莱坞的拍片。
而且狮门公司的盈利能力很强,他也不怕对方故意把公司拖垮。
真要那样,他也认了。
合约签订安排在三月三十日,雷朋自己没有掏一分钱现金,而是全部选择了贷款。
三月十九日,雷朋就将自己配股五倍的投资账户清空,获得了一千一百五十万的现金资产。
与此同时,又将刚获得的四百万版税,投入了三百五十万进去,只留下了五十万作为公司运营资金。
一千五百万资金,随后配股五倍,继续投资微软,思科,甲骨文三家公司的股票。
而他利用投资账户的一千五百万资金,进行抵押贷款,贷款八百万,投资到狮门影业。
只要股票不跌百分之十以上,股票账户资金不低于八百万,富国银行就不会强制清空。
真到了那一天,他们也有权力第一时间卖掉股票。
跟狮门公司的合约还确定,在十二月之前,雷朋不会跟着追投电影发行项目,同时不享受这期间电影发行的利润分红。
所有条款的正式启动,都从下一年度开始。
如果电锯惊魂项目达到预期,雷朋需要补缴这个期间的投入,并且按照一亿估值再投入一千万,分享所有百分之二十利润。
如果没有达到预期,这百分之十的股权,就会被增投资金稀释到百分之八。
双方都把第一部电锯惊魂的合作,看做合作的支点。
完成了投资,雷朋并没有忙着启动电锯惊魂项目,因为到了四月,需要报税了。
接下来几天,雷朋一直跟财务公司进行重新计税,原本要缴纳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税,由于投资,更暂记在狮门公司股份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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