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美国的权力结构是自下而上的,州能行使的权力是县授权的,联邦的权力是州授权的。
联邦只能使用被授权的权利,没有授权的权力不能使用。
美国刚刚独立的时候,别说不能是算联邦了,甚至邦联都未必算得上。
当时就是一个宛如行业协会的组织。
在这种政治基础上,搞分封制甚至都能算是集权。
分封制下,封臣最起码是要效忠君主的,权力传递也是自上而下的,美国这是直接反过来。
在这种国家当国王,就不用在乎什么君主立宪了,直接搞君主“离线”制算了。
但即便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人也确实考虑过找个国王。
美国在正式独立之前,对于未来要建设一个怎样的国家,他们大多是都没有成熟的想法的。
也就是说没有明确的目的和指导思想的。
他们甚至于对能不能独立这件事情本身也没有抱太高的希望。
他们的成功有很大的意外成分。
美国成功独立之后,他们又继续讨论了好几年的时间,才慢慢整出了一个“草台班子”。
构建这个草台班子的过程中,他们讨论过建立王国乃至帝国的问题。
毕竟,这个时代绝大部分国家都还是君主制。
一个国家有君主才是正常的,没有君主的反而是不正常的。
美国之前,就算是共和国,也基本都是贵族寡头共和,类似罗马的元老院模式。
荷兰也是类似的形式,议长和议员们都是贵族且是世袭的。
美国的开国元勋中有些人,也因此就理所当然的觉得,美国也应该有个国王或者皇帝,同时再整一套贵族体系出来。
他们最终建立了一个平民共和国,将国王和贵族排除在了体系之外。
不是因为他们有摒弃封建糟粕的崇高理想,也不是本来就立志于开创第一个平民共和国。
主要是创建联邦和总统的方案,更符合当时美国的实际情况。
不是说必须要这么做,而是这么做能减少麻烦。
直接参考现有的殖民地或者说州的机构,设立对应的联邦级别的机构就行了。
实现的方法是现成的,只需要取几个新的名字就行了。
为了尽可能省钱,联邦机构是尽可能简单的,比如陆军就不到八百个人。
相对而言,如果采用国王和贵族体系,那明显就麻烦多了。
因为他们原来完全没有,要从无到有的搭建。
他们首先就没有传统的王室家族。
在拿破仑之前,欧洲国家需要国王的话,通常是从外国请一个过来。
墨西哥独立后,就从欧洲借了一个国王过来。
但从外面找国王通常要选择同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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