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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现在的生活就很好,不再是组织的干邑,而只是路过时光的一个惊艳的少年。有自己的朋友和兴趣,有喜欢和爱他的人,甚至以后他也会喜欢或爱上别人。
而自己是贝尔摩德,是组织的苦艾酒,与血腥同调,无法摆脱,也不可能永远守着他。
但好在,自己还是将他推了出去。
贝尔摩德想到不久前收到的组织邮件,心想那就且如此吧,在没有必要的时候,就不再打扰。
……
“诶,要去看演唱会?”晚上,毛利兰接到园子的电话。
“是啊,那可是o-ix的演唱会啊!”大小姐很兴奋。
“可是你的伤不要紧吗?”毛利兰担心道。
“没关系啦,早就好了。”园子雀跃道:“等到那天给你看看,我都养胖了。”
毛利兰笑道:“那好吧,不过就我们两个吗?”
“怎么,你还要叫上新一啊,他应该不会感兴趣吧,而且他不是很忙吗?”园子揶揄道。
“我想叫谁,难道你不知道吗?”毛利兰调笑道。
“才不要叫他!”园子哼了声,“这么长时间他才来看过我一次,还在外面沾花惹草。”
“沾花惹草?”毛利兰一愣,不由在想,她们两个说的是同一个人吗?
“就长门财团那个日向小姐啊。”园子道。
“怎么可能啊,他们两个”毛利兰有些懵圈。
这两个人怎么会牵扯到一起去,说不好听的,他们之间恐怕嫌隙更多吧?
“还不是上次的事情,听说日向小姐有搜集过忱幸的资料呢。”园子说道:“没有使绊子也没有对付他,那肯定是对他有意思啊。”
“可能是你多想了。”毛利兰知道闺蜜是个小醋坛子,连忙道:“再说了,有女生喜欢忱幸不是很正常的嘛,主要还是看他的选择。”
“不愧是小兰啊,听你这么一说,我心情就好多了。”园子又没心没肺地笑起来。
外表禁欲内心温柔,长得帅还能打,这样的忱幸怎么会不招人喜欢呢?
不过话虽如此,只要一想到那些惦记着他、前赴后继的小姑娘,某位大小姐就想坐在地上耍泼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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