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有,但凭借手里的枪鱼肉百姓,掠夺财富的胆子,他们有,而且还很大!
当然,军阀里也不是只有这些玩意,像北边的直奉两派系大佬,他们手下确实有精兵强将。但这两个派系的大佬至少懂得爱惜羽毛,不会对自己基本盘上的百姓玩绝户这种手段,也就是曹瑛这种流寇军阀,才会这么干。
这样的军阀,你只要以雷霆手段镇杀头目,剩下的基本作鸟兽散,带着手里的枪,要么上山为匪,为祸一方,要么换上一层皮,另投他门。
他是能够把曹瑛镇杀,强行将这些流寇一样的匪兵驱逐,可那样一来,留下的只不过是异人王一行侠仗义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挺有英雄色彩的,可王一不喜欢,他更想看到的,是普城百姓揭竿而起,一同打倒狗军阀曹瑛的部队,将曹瑛和他的儿子绳之以法这样的故事。
只有这样,普城的这些老百姓才能明白,这些鱼肉乡里的兵痞也会怕!也会知道疼是什么滋味!也会死!
不然他王一就算杀了曹瑛和曹少璘又能如何,他能把万余人都杀完吗?做不到的,哪怕是张之维这位钦定的天命之子都不敢说自己能够做到这一点,楚云飞那话怎么说来着,就是三十万头猪!抓上七天七夜也抓不完!
这些兵痞流寇不是猪,他王一也只有一个人。他救得了普城一时,可他一走,谁又能保证这些作鸟兽散的兵痞流寇不会卷土重来,到时刀兵灾祸再起,悲剧依然会发生。因为说到底,他们怕的是王一这个人,而不是普城这一城的百姓。
正是因为想到这些,王一才惆怅。
“王小哥,你这大晚上的叹气,让我心里很没底啊。”
就在王一叹气时,身后也传来声音,正是那异人马锋,他拎着酒坛和两个碗就爬上了屋顶,坐在王一身边,把碗递给王一。
“不了,我不喜欢喝酒。”
“得,那就只能我一个人喝了。”说着,马锋就给自己倒了一碗,一碗酒下肚,马锋这才继续开口,“是在想白天的事?”
“算是吧,曹瑛不足为患,我想的是除掉曹瑛之后的事。”
话说到这里,王一就没打算往下说了,毕竟他那个想法对于当下这世道而言,还是很离经叛道的。但王一不说,不代表马锋听不出来,四海为家游历江湖这么多年,他哪还猜不透王一的想法。马锋深深看了王一一眼,他想不通这个年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怎么会有这般想法,但他也没有继续问下去,而是跟王一一同看着这县城的夜晚,独自开口。
“巧了,我也在想事情,不过我想的是往事,你想的是将来。王小哥,不介意听我说一下我的往事吧,跟白天那位叫张亦的异人有关,他是我师兄···”
说罢,马锋也没有征求王一的意见,继续自顾自说着他和他师兄张亦的过去。
马锋和张亦自幼被镖局收养,两人的名都是师父起的,自小亲如兄弟,在晚清最后那几年,两人也接过师父衣钵,带着镖局一帮师兄弟,在这乱世中勉强度日。之所以如今天各一方,也是源自于一趟镖。
这趟镖是当时一个当朝大员的,他们师兄弟带人护送这位当朝大员走马上任,镖很简单,回报很丰厚。但问题出就出在跟着那位当朝大员走马上任的货物上,当时马锋和张亦都没想到在那货物里,竟然有着一个被掳来的女人。
在运镖的途中,他们遭遇了强盗,强盗头目虽然有些身手,但面对两个外家功夫的异人,这点身手不够看,不到一会的功夫,就只剩强盗头目一人,还被斩断了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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