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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Ch.22 传染病(第3页/共3页)

bsp; 他拄着手杖,就站在门口平静的等。

上工潮一过,街上游荡的人就不多了。

一名身穿制服的街警从老远就看见了罗兰,当即改道,从左侧挪到了右侧——即使右侧有一摊水,里面混着污浊乳白的液体。

这条痕迹一直延伸到某栋房子的墙壁上,再向上,就是窗子。

“懒妓…”

他呵了口痰,吐进水洼里,和乳白色的液体混在一起,脑中盘算着用什么条例能找上门扣一笔钱。

约莫十来分钟。

直到巡警不见了影子,没长好的蛤蟆女士又观察了一阵,才‘嘎吱’一声重新打开门,鬼鬼祟祟递来一个破口袋。

书被找齐了。

除了两本盲文书和故事图书,里面还掺杂了些根本不适合孩子读、孩子也压根读不懂的‘薄纸片’。

罗兰没把它们另外挑出来,结了账,抱着书快步离开。

边走边心疼。

书实在太贵了。

就这些,还不是新的。

只买这一次。

这辈子。

「喜欢读诗的瞎子。」

-我在郡上学会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别找麻烦,特别是在你看不见的时候。

罗兰当然清楚那女人确实在书里掺杂了一两本诗集,还是没名没姓的、用破纸手写私人钉黏的用来骗他的钱。

不过,什么字不是字呢。

反正他都要学着看,学着写。

在叔叔的药铺里,并不是成天都那么忙,也不是每个时,每个分都那么忙。

他除了每天必须要把新鲜的草药碾碎、包好外,剩下的都不是什么力气活:接待客人,以及,和来店里的、叔叔的朋友闲扯。

除此之外,他有大把时间。

叔叔偶尔晚上会出去,带着一身脂粉和霉味醉醺醺回来。

罗兰不用问,视线里的文字就会‘主动’提醒罗兰,这老家伙到什么地方使劲儿去了。

「你那一百镑没准都被他花在这上面了。」

-不是‘我’的一百镑,是泰利斯·柯林斯的遗产。

-和我无关。

在写字之余(他很快就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他有空也会去威廉先生的铺子拜访,瞧瞧鞋匠小公主爱丽丝,没事和里克·里奇、以及那群孩子们走街串巷:

孩子们不嫌罗兰有‘传染病’,等他们下了工,也是傍晚或夜里了。

有时年轻人聚在一起,奢侈起来,还会买上一个便士的烟火放。

通常这么干的只有罗兰。

男孩们会选择肉糕或大人们嘴里叼的酷件儿:香烟。他们也十分疑惑,一个瞎子买烟火是不是哪儿出了什么毛病。

后来,爱丽丝‘点醒’了他们:

罗兰是放给他们看的。

于是,他们对待这位盲眼朋友便更友善了。

总之,罗兰过得挺开心,至少比在郡上开心的多。

直到几天后的一个夜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