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重新解决好这个问题。
所以,随着人数的增多,草莓文化不仅没出现架构臃肿,传播效率低下的问题,反而提升了效率,带来了更大的效益。
显然,路星泽的方法是正确的。
经过与传媒公司的接触,路星泽很快便得知,他们不是一次性收费买断的,而是要根据使用次数来收钱。
这个使用次数就很让人寻味了。
如果是按个人使用次数来算的话,一人就是只用一次,一次一百,有几百个人使用,那也得花上好几万。
而身为一个公司,一首歌自然是满足不了需求的,那自然只能不断增加次数,以达到吸纳用户的效果。
但这么一搞,传媒公司是赚翻了,路星泽的草莓文化就只能破产了。
路星泽自然是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所以,稍微权衡后,路星泽便大手一挥,宣布公司干脆不跟传媒公司合作了,音乐什么的,人家可以搞,咱们也能自己搞啊!
搞个录音棚也就几十万,花钱招些音乐人来上班,请几个老师帮忙培训培训,让员工们慢慢磨炼技术水准,到时候再把歌给做出来,大概两三年就能实现回本了,这不比花钱找公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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