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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愤怒(第3页/共3页)

无愧的中锋,绝对核心。

大前锋是一个身高188的福建人,绰号大熊的吴志雄,他小学时接受过一些篮球训练,参加了托马斯-金、黄显护联合金州勇士举办的唐人街篮球训练营。

不过因为天赋不高,外加家里不支持他打球,没有坚持下去。

但底子还可以,身板在这儿摆着,可以在内线和甘国阳合作一下。

控球后卫的重任给到了陈星,他自称唐人街第一快手,控球、灵活度上还是合格的,接受过一定专业训练,但对抗有待提高。

得分后卫贝尔曼选择了许勋,他的身体素质全队排名第二,各方面都还算合格。

但篮球智商感觉比较低下,打球很独,不传球,不和队友交流,贝尔曼实在没辙,捏着鼻子选了他。

唯有小前锋,这个非常需要运动能力的关键位置,贝尔曼始终找不到合适人选,他在尝试让学校再招一个有天赋的球员过来——最好是运动能力强的黑人球员。

周四的时候,贝尔曼进行了队内第一次5v5对抗训练,因为球队只有9个人,贝尔曼不得不亲自上阵,又做运动员又做裁判。

结果对抗训练效果很差,因为甘国阳在场,作为对手方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进攻,内线进不去,篮板抢不到。

防守也是一捅就穿,甘国阳在内线几乎百分百命中率。

打到后来,唯一敢持球挑战甘国阳的,就只有许勋一个。

他在连吃了四五个盖帽后还不死心,在一次反击对抗中冲的太猛,在空中和甘国阳相撞,人直接飞了出去,重重摔倒在地,人摔得背过气去。

贝尔曼连忙将他送到更衣室,在脱掉他的内衬背心后,却发现他背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这显然不是打篮球撞出的伤痕。

这时许勋醒了过来,他连忙穿上衣服,不顾贝尔曼的阻拦回到球场,继续投入到训练中。

幸好他确实没有大碍,否则再伤一人,水钟队可以改名送钟队了。

周五,球队进行了赛前一练,贝尔曼知道短时间内球队不可能产生质变,所以这回只进行了一个小时的投篮练习,就宣布解散,贝尔曼也需要找个地方做一做心灵治疗。

他真的没带过这么差的球队。

甘国阳照例留下来加练,相较于其他人他就是个球场疯子,在球场的每一刻他都感到快乐,并且他有着不知疲倦的身体。

就在甘国阳一次又一次命中投篮的时候,和他一样留下来的许勋冲他喊道:“阿甘!我想和你一对一,单挑!”

球在地板上弹了几下,滚到了一旁。

这还是许勋第一次和甘国阳说话。

甘国阳转头看着许勋,他稚嫩的脸庞上带着莫名的狰狞和愤怒,仿佛甘国阳是他什么仇敌。

甘国阳笑了笑,道:“好啊,我也挺想找个人玩玩斗牛的。我觉得你球技不错,我们切磋切磋。”

听到甘国阳突然的夸奖,许勋表情一下变得有些不自然,那种莫名的愤怒仿佛失去了落脚点,刺溜一下从脸上滑走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