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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43、十年(求推荐,求收藏)(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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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给的条件也很诱人,一年300万的签约费,合同期限有些长,十年!

而且合同到期后,公司依旧有权使用所有歌曲的版权,换句话说,陆凡在天宇期间的这些歌直接以3000万的价格卖给了公司,而且还是分期付款。

陆凡直接说了句合同的期限有些长,对于价格方面,他不是很在意。

但所有歌曲的版权,必须牢牢的握在手里。

在地球,一首歌吃一辈子的人不在少数,更何况接下来他还会爆出更多的“金曲”。

对方笑着说道:“陆先生,一年300万的价格,在整个唱片行业已经算是天价了。

你最近的人气虽然很高,但总的来说还算是一个新人,在极影公司的合约虽然短,但陆先生根本就得不到好的发展。

而我们天宇不同,资源多,和各大电视台都有合作,甚至将来你可以从影视方面发展。

这一切,都是极影做不到的。十年的期限看起来很长,实际上,其中的收益,也是无可估量的。”

说实话,如果不是获得了巨星系统,陆凡确信之后在娱乐圈的地位会越来越高,能成为当之无愧的巨星,要不然他真的会选择和丽金或者是天宇签约。

不管是1000万和3000万,都是他们陆家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数字,爸妈也好,婷婷也好,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但显然,这一切对陆凡来说,都不怎么有吸引力了。

他没有拒绝天宇的人,回道:“十年的合约太长,我必须要慎重的考虑一下,要不过两天再给你答复吧。”

“那行,其实我们吴总很看好你,他希望你能够加入天宇,在歌坛留下精彩的一笔。我先加一下你的微信,如果你有什么新的想法,可以随时和我联系。”

陆凡答应了对方,王海猜的果然没错,包括极影在内,已经有三家公司给他打电话谈合作的事情了。

现在,只剩下企鹅娱乐没有打电话过来。

不管是王海的建议,还是陆凡自己的想法,都是有意签约企鹅。

在互联网平台的宣传之下,陆凡获取人气值会更多。

其实天宇也不错,但是合约期太长,陆凡有些接受不了。

好在不用那么着急,陆凡有这么多歌在手里,有和这几家公司谈判的筹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