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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章 大手笔(第1页/共3页)

确定莫清晔是认真地没跟自己开玩笑,钟璃哭笑不得地点头,说:“也行,一会儿我跟三婶说让她留着点儿。”

猪血一般是不用来卖钱的,做杀猪饭的时候,用猪血加上一些猪的脏器,再割一点儿肉,混合上大白菜萝卜土豆之类的东西炖成一锅,直接就吃。

所以当听到钟璃说想要买一点儿猪血的时候,莫三婶都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钟璃顶着莫三婶狐疑的目光,无奈一笑,说:“三婶您别这么看着我,清晔说他想吃,所以您一会儿就给我多少留点儿吧,我搭着肉一块儿买。”

定下了猪血,杀猪饭也热火朝天地开始忙活了起来。

村里有什么红白喜事杀猪之类的事儿,掌勺这事儿都是由上了年纪的中年妇女来的。

钟璃这种年轻的小媳妇儿,就在一旁看着搭把手就行。

所有的肉跟菜都放在一个大铁锅里炖上,配菜的是半稀半干的杂粮粥,算不得多精致,可是胜在人多,你一碗我一筷子的,气氛热闹了,吃着都感觉比家里的香不少。

吃完了饭,就到了卖肉的时候了。

杀猪的那个杀猪匠平日里还做卖肉的买卖,所以掌刀割肉的活儿就给了他。

价格也是按他平日里卖的来定的,肥肉一百文一十文,肥瘦是一百二十文,至于别的耳朵杂碎啥的,则是按九十文一斤算的。

钟璃算了一下自己带来的钱,跟自己想做的东西,当了第三个割肉的人。

她要了二十斤肥瘦肉,总共花了二两四钱银子。

至于她要的猪血,则是被莫三叔做主算添头送给了她。

这时候谁家要是真的想买点儿肉打打牙祭,都是半斤半斤地买的,只要锅里有点儿油水花花就算了不得了的。

钟璃这一出手就花了寻常人家一年的花用,不少人都对她投来了惊讶的打量目光,似乎是在震惊钟璃怎么会拿得出这些银钱。

钟璃对旁人的打量目光视若无睹,买完了肉付了钱,又帮忙着收拾了一会儿残局,等把这些来帮忙的买肉的人都送走了,忙到中午,才终于能坐下来歇会儿,找着了跟三叔家虎子搭话的机会。

虎子显然也是一早就得了莫三婶的叮嘱,对钟璃格外客气。

听完钟璃的话,他有些意外,说:“县城里总共大小开了八家酒楼,最大生意最好的一家叫和顺楼,我认识和顺楼的伙计,之前听他说过,店里的采买都是每天早上让专人去菜市上买的,只不过不一定都能买着想要的,因为说不定庄子里的人哪天就没去卖了,不太稳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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