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里盛产的最好的马匹了。巨人般的特林维尔骑在白马上,马儿的矫健和特林维尔的雄壮相得益彰。
特林维尔身穿崭新的蓝色盔甲,高耸的头盔上本应突突乱颤的红樱被一朵大红花替代。他手执高大的旗杆,旗杆上蓝色的旗帜上绣着一只雪白的鹰。
在阿波多利,只有骑兵近卫军团的旗帜上才有资格绣着雄鹰。鹰是高山的骄傲啊。有风吹过,鹰就像飞了起来,可那面神圣的旗帜仍然被特林维尔稳稳地擎在手中。他脸上崇高肃穆的神情像鹰一般孤傲,打动了观礼的人群。
“呀!你们快看啊!这个像天神一样的旗手是谁啊?我没看错吧?”
有人回答道:“没错。你没看错,就是咱们的大个子维卡啊。”
“天啊,真是没想到啊!”
这时,人群中又有人说话了:“你这个家伙说什么呢!难道特林维尔配不上这面庄严的大旗吗?难道他配不上这个旗手的称号吗?你这个可恶的家伙。”
被骂的和围观的都笑起来:“蓝莓老爹,你怎么今天这么向着特林维尔啊?我才不信他已经把酒钱都还给你了呢。你昨天好像还在骂他,说再见到他就一定要他还清了欠您的酒钱,否则要他的好看,踢他的屁股呢。”
蓝莓老爹生气地驳斥着他们:“瞎说!所有的人都知道,特林维尔最爱喝的就是我蓝莓酒馆的黑啤酒。从他的父亲开始就爱喝我酿的酒,而且他想什么时候喝酒就可以来我的酒馆,永远会受到欢迎。我从小就看出来特林维尔将来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你们看见了吧?我蓝莓老头看人从来是不会错的。”
大家都笑了。不过他们都是为特林维尔高兴呢。
特林维尔听不到大街上如潮的人海里有多少人在对他评头论足。但是,一点儿都不影响他做为旗手的庄严的感觉。他除了所跨的雪白神骏的战马和腰间的长剑,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身上所背的那杆独特的长矛了。我敢说,那也是王国最独一无二的武器了。
那杆长矛比一般重骑兵所用的重型长矛短一些,却又比轻步兵所用的长矛要长。长矛的首尾都是用精钢打造的锃亮的利刃,锋利无比。光是看看黝黑发亮粗粗的枪杆,就会知道它的分量有多么重了。
这是特林维尔在接手了父亲的铁匠铺后,打造的唯一的一把长矛了。无疑也是他最满意的。
本来他只是给人打些镰刀、斧子、爬犁或者上上马掌,当他在空余的时间用攒下的精铁,精心打造了这把长矛的那天夜晚,他手握长矛在院子中尽情地舞动了一番,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毅然决然地要改变父亲留给他的做一个手艺精湛的铁匠的命运。他卖掉了铁匠铺,用所得的钱为自己添置了一套简易的盔甲和一匹虽老矣却仍能上战场的马,义无反顾地做起了一名赏金猎人。
当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所有认识和喜爱他的人们都发出惋惜的声音。
老阿托利是巴布克莱城最好的铁匠,人们也希望特林维尔能像他的父亲那样,继续做一个好铁匠。毕竟小小的铁匠铺子,也足能养活一大家子人了。当他继承了小铁匠铺的时候,那些有女儿的人家确实有点儿动了心-那毕竟也是一份产业啊。所以有很多人在劝他不要做傻事。
特林维尔对所有让他安分地做一个好铁匠的良言相劝一律呲之以鼻,这样就打消了那些想让他做女婿的人的念头。他们说:“等着瞧吧!可怜的特林维尔不是被那些他想拿来换钱的强盗们杀死,也会饿死的。”这个结论竟然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
五年过去了,特林维尔还是活的好好的。但有一件事人们并没有说错—那就是特林维尔仍是光棍儿一条。巴布克莱的人们是爱他的,可是,仍然没有人愿意把自家的女儿嫁给他,担惊受怕的过日子。
虽然阿波多利一向国富民丰,作奸犯科者少之又少,他毕竟还有钱去蓝莓老爹的酒馆喝上几杯。他还会邀请酒馆里的很多人一起喝酒,蓝莓老爹也被邀请过很多次了。他也经常会欠下酒钱,而且会欠很多。蓝莓老爹虽然会见到他就会不时地提醒他还钱,但特林维尔总是想喝多少,就能喝到多少。
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特林维尔是巴布克莱王城里最值得信任的人。他总是会在一段时间后偿还了所欠的任何人的钱。裁缝、鞋匠、粮店的掌柜等人都知道,他们可以尽情地做特林维尔请求他们做的事情,从来没人拒绝过他。他的慷慨、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名声在整个王城都传开了。甚至超过了他那勤恳忠厚的铁匠父亲。
今天,在阿波多利最隆重喜庆的日子里,所有的人都看到了,高大魁伟的特林维尔成为了王国近卫军的骄傲。所有的目光都追随着他,所有的掌声喝彩都是献给他的。那些曾经有女儿的人都后悔不迭,家中还有待嫁女儿的又开始琢磨着,如何让他们的宝贝女儿成为近卫军士兵,特林维尔的夫人了。
大个子维卡,俨然才是丰收节最亮的那颗星。
仪仗队进行到市政大厅的观礼台,会做短暂的驻足向国王和王后致礼。然后整个队伍会到达城市中心的广场。广场上,神官将要和丰收女神举行一个隆重而质朴的仪式。
站在观礼台上的国王面色平静。刚才的盛大场景他早已司空见惯,却在观礼的人群中引起巨大的反响,远道而来的各国嘉宾纷纷称赞不已。虽然只是一支小小的仪仗队,却充分展示了王国强大的力量,让所有的人都感到了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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