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区都很大,只要我躲藏得好,野兽帮就找不到我。
我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
至于我为什么识字这一点,自然不是因为我上过学。
一个卑贱的奴工,一块备用粮,怎么可能上过学!!
再说了,偌大的德鲁区只怕都找不到一间学校吧!!
我之所以识字,是因为野兽帮为了让奴工们更好地操作那些机械和完成武器的维护和保养,会利用机器往我们的脑子里强行灌入一些知识。
那样的经历就是一场折磨。
就好像有人把你的脑子劈开,然后放些东西进去,再粗暴地缝合起来。
有些倒霉的家伙可能会因此直接死掉。
我的名字取自阅读器里面的一个古老故事的主角。
那个名字让我觉得有某种魔力。
它很适合我。
就好像天生为我而生的那样。
这个名字就是-白起。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为了保险,我计划去更远的区域,彻底地远离德鲁区。
然而计划是美好的,现实却往往残酷到让人难以接受。
没几天,我因为盗窃一个帮派的东西被抓住了。
那些家伙把我吊起来,给那个黝黑,由肌肉砌成的巨汉当沙包。
对方一拳打断了我的骨头。
第二拳活生生打爆了我的眼睛。
很痛,还能听到声音。
我以为会被那个家伙活活打死的。
说实话,在这个绝望的时代,活活被人打死,对我这样奴隶来说,也算是一种恩典吧。
至少没有活生生被人剥皮。
我见过太多那样的死法了。
野兽帮的那些变态总能想出各种恶毒的死法,并实践在奴隶的身上。
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那大汉停下打我的动作,走了过去。
我努力抬起头,用仅存的那个眼睛瞥了一眼走进来的人。
目光落在那个黑瞳的男人身上的时候,我的心里浮现出一种奇妙的感觉。
很难形容。
就好像一滴水,看到了辽阔无际的海洋那样。
也像是完全漆黑的世界,突然裂开了一道缝,从那里透出了一缕光芒。
我觉得他会救我。
这种想法很荒谬。
在这个亲生血脉都会毫不犹豫背叛,至亲好友都能坦然杀死,然后当成食物吃掉的时代,谁会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就是有这样一种感觉。
就好像不同的命运齿轮注定了会咬合在一起。
他会救我。
因为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他需要我为他去死,而我将毫不犹豫。
.........
纷乱的记忆画面涌入脑海中。
秦政退后了两步。
手从火堆里的木材脱离,无数的记忆画面也随之消失。
“这是怎么回事?”
秦政看着自己的手,脸上浮现难以置信的神情。
他刚才是进入了另一个人的人生吗??
如此的真实。
他甚至能够洞悉对方每一个阶段的想法和情感,那感觉比超梦还要真实千倍,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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