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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再多,没天赋的话打篮球也打不明白。
有天赋黑人从一开始就会选择传统的高中篮球强校,不可能窝在K-M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那帮小黑人打得很是热闹,林凯文有点胆怯,“阿飞,我看今天算了吧?你不是要加入篮球队吗?直接去找教练不就行了?”
于飞却无视林凯文的劝谏,径直走向那片场地,对着正在统治那个半场的最高的黑人说道:“我们可以组一队吗?”
现场无比安静。
林凯文躲在于飞的身后,有生以来第一次对自己拥有娇小的身材而感到庆幸。
那个最高的黑人就是学校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和于飞一样,同为十一年级的安东尼·劳森(AnthonyLawsonC)。
K-M几乎没有不认识于飞的。
有的人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他是那个“学校里最高的家伙”。
劳森转过头来的时候,于飞险些笑场。
他看起来就像是那个甲亢黑人网红Speed的拉长版,更大的鼻孔,更厚的嘴唇,更凶恶的眼神。
“你说什么?”劳森看起来不是很友好。
于飞保持平和,提高了一点音调:“我和我的朋友可以组一队加入你们吗?”
“福来,算了吧,你当初不就是因为害怕篮球场上的冲撞才选择排球吗?大东尼会杀了你的!”
这是于飞第一次觉得自己成为了故事里的主角。
就是这样,被人看不起,然后还有跳梁小丑出声挑衅。
于飞认识那人,那是自己在排球队的前队友,一个叫唐尼的矮黑人。
不过,于飞今天要证明,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东尼,那就是此时刚刚开启职业生涯不久的东尼大木老师。
除非安东尼·劳森可以做到比大木老师那样纵御数千女却依然忍不住绿了领自己入行的前辈的逆天之事,否则他就不应该叫大东尼。
“是的,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反省,现在我想清楚了,我要打篮球。”于飞的下一句话把身后的林凯文的小胆都给吓飞了,“如果我打过你,我会考虑加入篮球队。”
劳森的小弟们开始生气了。
“大东尼可不是你这种软蛋可以挑战的!”
“大东尼会把你的筷子腿撞碎!”
“东尼,不用你出手,我来帮你教训他!”
正当林凯文准备拉着于飞开溜的时候,劳森挥了挥手,“你可以随便叫个人加入你的队,然后我们就开始。”
“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篮球可不是排球那种无对抗的娘炮运动。”
于飞让林凯文去选个队友,然后对劳森说:“我可以热热身吗?”
劳森直接将球丢给了于飞。
林凯文没有选择现场的任何一个黑人,他去了体育馆外,而于飞则拿着球自顾自地运了起来。
哪怕他只是在原地秀运球,也让不少人另眼相待。
这绝不是一个没有篮球基础的人可以做到的事。
看着于飞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不断地体前、胯下、背后、交叉、变奏,远处的赛尔万忍不住走近了一点。
让赛尔万惊讶的是于飞的协调性,一般的大个子就算基本功良好,做这种动作也会出现卡碟似的违和感。
这种感觉在于飞身上没有出现。
赛尔万不禁回想,上一个这么做的大个子是谁。
凯文·加内特?好像差点。
拉里·约翰逊?太矮了。
魔术师约翰逊?不像。
记忆的边缘地带终于引着主人找到了答案——拉马尔·奥多姆!
赛尔万不会凭借一段运球展示就将于飞和奥多姆相提并论。
毕竟于飞此前没有在学校篮球馆出现过,他怎么可能会突然拥有那么高超的球技呢?如果说,他只会运球的话,那还是说得通的。
毕竟运球这种基础中的基础可以在任何地方练习。
其实,于飞本人的惊讶远甚于场边的其他人。
他不是没有见过大个子。
前世打球的时候,也常在业余比赛里遇到大个子,但那些人要么慢吞吞的,要么技术粗糙,要么协调性不好。
在中国篮球大半个世纪的历史中,只有两名球员在青年时期因具备与其身体条件不相符的灵活性、协调性和球技从而留下传说。
这两人一个是王治郅,另一个是周琦。
不过,于飞也曾在耐高遇见过一个给他留下阴影的可怕巨人——ZB十一中的杨瀚森。
当然,相比于王、周,杨瀚森的灵活性趋于传统内线,但于飞相信他的前途不可限量。可惜,他是看不到了。
回到自己身上,于飞发现他前世的球技与球感并没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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